“女色”中嗅“商機” 專門敲詐勒索嫖娼者
作者:俞曉芳 史婷婷 發布時間:2015-01-15 瀏覽次數:800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部分犯罪分子則從“女色”中嗅到了“商機”。近日,常熟法院審理了兩起案件,被告人為了賺錢將身邊的女孩子拉下水,讓她們出賣色相,事后“導演”一出敲詐大戲,并從中牟利。
情人賣淫引嫖資糾紛 他幫“撐腰”敲詐勒索
周某和女子張某系情人關系,平日里,兩人均好吃懶做,女子張某又吸毒成癮,為了快速賺錢,周某說服對方賣淫,而他自己就成了幫助張某聯系“客戶”的皮條客。
2014年3月16日晚,常熟市區某賓館旁的巷子里,柳某來此尋歡,并通過墻上貼的“按摩服務”小卡片撥通了聯系人周某的電話。雙方協商后談妥價格,包夜3800元。
后張某被帶至賓館向柳某提供服務,過程中張某以避孕套破裂為由,要求加價,雙方沒談攏,張某便于當晚離開房間,去接周某為其聯系好的另一單“生意”。次日早晨,柳某因對方沒有兌現包夜服務,撥通了張某電話,要求退錢。而張某卻再次以避孕套破裂為由,要求加價,雙方發生激烈爭吵。
周某聽聞后,立即趕到賓館將柳某控制住,并采用言語恐嚇、毆打等方式,向柳某索要賠償,并強迫楊某至銀行取款,敲詐勒索人民幣3.43萬元,及價值合計人民幣3140元的iphone5手機1部、諾基亞手機2部等物。2014年3月22日,警方在常熟市招商城某網吧將兩人抓獲歸案。
常熟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女網友“一夜情”當誘餌 他們上演“仙人跳”
2014年2月12日,小伙段某在瀏覽網頁時,一名女網友主動加其QQ,帶著一絲獵奇心理,段某沒有多想就接受了對方的申請。一番短暫的聊天后,段某得知對方是一位十八歲的花樣少女,對方還主動約他第二天見面,段某怦然心動,便一口答應了下來。
次日,段某準時赴約,也如愿見到了那位年輕熱情的女網友,短暫的寒暄之后,女網友說覺得冷,段某提出開房,對方竟同意了,之后雙方就順利成章地發生了關系。
可令段某萬萬沒想到的是,剛剛發生完關系一分鐘,女網友的“老公”張某就找上了門,捉奸在床,段某無言以對。在張某的拳頭下,段某忽然覺得張某似曾相識,是通過朋友李某認識的,于是便打電話叫李某過來解圍。不一會兒,李某便帶著另一位朋友王某來到賓館做“調解”,張某要價二十萬,威脅段某不拿錢擺平的話,就告他強奸。后在李某的協調下,雙方最終達成協議,三萬元將此事私了,段某當即取了一萬元現金給張某,并簽下了一張二萬元的欠條。后來,李某稱幫他把所欠的二萬元壓到了一萬六千元,并且已幫其還了六千元,于是段某又給了一萬元了結了此事。
一時的色迷心竅卻惹來了一場噩夢,本以為一切都結束了,豈料后面的事情還沒有完。先是李某一次次地向他索要其墊付的六千元錢,后是自稱女網友哥哥的人向他索要四萬元。后來,段某越想越覺得不對勁,于是就報警了。2014年4月24日,公安局民警在常熟市辛莊鎮將嫌疑人張某、李某、王某抓獲歸案。經訊問,三人均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常熟法院審理后認為,合伙作案的李某、王某、張某伙同他人共同敲詐勒索公民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九個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分處罰金八千元。此外,涉案女網友也已另案處理。
【案后語】這兩起刑事案件的作案手法都很老套,犯罪分子之所以能夠屢屢得手,正是因為掌握了受害人羞于被發現有過嫖娼等違法行為,寧肯吃啞巴虧也不愿及時報警的心理,當聽到要報警進行處理時,因為擔心嫖娼的違法行為敗露、害怕遭到處罰,才乖乖掏錢了事。“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這樣一句諺語用在此處再合適不過,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公民,潔身自好,方是最好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