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網絡“QQ”聊天中,認識了一名自稱為“琪”的女子。兩人成為男女朋友后,女子以需買衣服、定親禮等為由,詐騙該男子近8萬元。近日,張家港市人民法院審結了這樣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黃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以罰金五萬元人民幣。

  2013年5月,被害人馮姓男子的QQ好友中,突然出現一名網名為“琪”的女子。幾經交談后,馮某了解到“琪”是某大學的在校學生,長相漂亮又有氣質。令人意外的是,“琪”的姐姐恰好是馮某生活中認識的一個朋友黃某,而且兩人還非常熟悉。馮某認識了熟人的妹妹后,非常高興。兩人在QQ上很快成為無話不談的知己了。兩三個月后,馮某要求“琪”做他的女朋友,但“琪”稱先試三個月,看馮某是否有誠意,可以的話,就答應做其女朋友。得到回應的馮某,心里像吃了蜜一樣甜,為了表現自己的誠意,馮某對于 “琪”的一切需求都有求必應,而馮某送的禮物也都讓黃某代為轉交給“琪”,黃某看上去也挺樂意做兩人的紅娘的,言詞中似乎并不反對二人交往。

  又過了幾個月,在馮某強烈追求下,“琪”終于答應做其女朋友,此后“琪”更是變本加厲地索要各種財物,而馮某是甘之如飴、有求必應,恨不得把心都掏給“琪”。2014年3月份,“琪”與馮某聊天時主動提出馮某可以提親了,馮某自然喜出望外。但“琪”要求5萬元定金禮金,并讓馮某把錢給她姐姐黃某轉交。馮某一口應承,馬上給了黃某5萬元,讓她早點送到“琪”的手中。但之后,馮某每次“QQ”聊天上找“琪”,“琪”不是不在線,就是在線也隨便敷衍了事。到了6月,“琪”幾乎不用QQ了,馮某這才意識到被騙。馮某找到“琪”的姐姐黃某問個究竟,但黃某支支吾吾說不清楚。馮某覺得黃某不靠譜,回去就報了警。黃某聽說馮某報警了,嚇得魂飛魄散,原來黃某就是“琪”,這一年多時間,黃某一人分飾兩角,騙取馮某金錢、手機、戒指等共計人民幣近8萬元,真可謂賺得盆滿缽滿。幾天后,黃某主動投案自首,這場鬧劇終于真相大白。最后,法院做出了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隨著網絡的高速發(fā)展,許多“有心人”會利用網絡、網站、聊天工具等途徑,實施自己的犯罪行為,從而獲取自己的非法所得,甚至是做出一些違反倫理道德的事情。而作為我們自身,更應當潔身自好,文明上網,千萬不要被網絡中的花花世界所誘惑。尤其要注意的是,在“QQ”、“微信”等聊天過程中,如遇到陌生人要求匯款等,不要輕易相信,不要看到頭像好看的帥哥、美女,就說什么是什么,這也許就是一個深不見底的天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