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肉湯中放置罌粟殼,僅僅是為了去羊肉腥味。溧陽一法盲店家葉某因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溧陽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葉某是溧陽市某羊肉館的經營者,去年10月,葉某在店內制作羊肉過程中投放國家明文禁止的非食品原料罌粟果作為佐料,1021日下午,溧陽衛生監督所在對該羊肉館進行檢查時,在廚房間查獲罌粟果39支(約185,已被依法扣押),并對店內制售的羊肉湯抽取了樣品。經檢測,在查獲的罌粟果及羊肉湯內均檢出嗎啡等成份,1023,葉某主動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近日,在溧陽法院的庭審現場,葉某表示自己不知道罌粟殼有毒,只是為了去除羊腥味。

 

法院經審理認為,葉某在生產食品過程中,非法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后銷售,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葉某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綜合考量,故作此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