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街上專門盜竊小孩脖子上的掛件,男子楊某在作案時被群眾當場抓獲。20141224,公訴機關向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追究楊某的盜竊罪刑事責任。

 

被告人楊某系陜西人,1965年生,文盲,無業,曾因盜竊數次被司法機關處理。2014821,被告人楊某來到南通市通州區川姜鎮姜灶菜市場北邊弄子,見一3歲小女孩脖子上有一金老虎首飾,遂用隨手攜帶的刀片割斷掛繩并竊走。得手后,被告人楊某來到姜灶菜市場北面的姜灶郵政局門口,再次物色作案對象。當他見一3歲小女孩脖子上有一金花生首飾時,遂再次使用刀片割斷掛件繩子,將金花生首飾竊走。后被告人楊某在逃跑過程中被群眾當場抓獲。經鑒定,兩件首飾價值人民幣1749元。

 

法官提醒,年終歲末是盜竊犯罪作案的高發期,未成年人父母要加強防范,提高警惕,不要讓未成年攜帶貴重財物,以免遭受不必要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