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被邀請去喝酒 踹翻飯桌又打人
作者:李金寶 發布時間:2014-12-26 瀏覽次數:802
只因同廠幾名職工聚餐未請他參與,他知道后怒不可遏,竟闖進聚餐的職工宿舍將飯桌踹翻,并對聚餐的人進行毆打。
被告人楊斌歸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將黃偉打傷的犯罪事實。被告人楊斌的親屬與受害人黃偉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和解協議,已賠償了被害人的全部經濟損失。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斌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楊斌犯尋釁滋事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正確,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楊斌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予以從輕處罰。案發后,被告人楊斌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酌情予以從輕處罰。經考察,被告人楊斌平時表現良好,對其適用緩刑對其所居住的社區無重大不良影響。綜上,對被告人楊斌予以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據此,遂作出如上判決。(李金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