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老母狀告親生女的背后隱情
作者:于勤 楊小英 發布時間:2011-07-19 瀏覽次數:516
黃某怎么也不敢相信,為了區區1.04畝承包地,8旬老母竟將自己告上了法庭。審理過程中,黃某指出訴狀中自己的姓名有誤,而且母親并不想告,是同母異父的哥哥在背后搞鬼。近日,江蘇省東臺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在法院說明情況后,原告最終撤訴。
招夫養子撐門戶
原告姜某是位年過8旬的老太太。50年多年前,姜某與林某結婚,并育有一子一女。日子雖清貧,兒女繞膝倒也其樂融融。
天有不測風云。林某不幸因病過世,一雙兒女尚年幼,姜某的生活頓時陷入困境。
1967年,同村一組的黃某到姜某所在的三組家中撐門繼戶。當時,姜某的兒子林某某只有3歲。黃某的到來,讓這個原本不幸的家庭慢慢恢復了往日的生機,家中也傳出了久違的笑聲。黃某與姜某婚后生下一女黃某某,兩人共同拉扯著3個兒女。
這樣和諧的日子維持了20多年。1988年,姜某的大女兒已出嫁,林某某也已長大成人。可此時家里卻鬧起了矛盾,因為關系僵硬,林某某與母親及繼父分開居住生活。無奈之下,黃某帶著妻女回到了自己原來的家。
當時農村實行大包干,黃某名下分得1.04畝土地。薄田糊口,一家人生活得倒也平靜。可天有不測風云,1997年秋,黃某因病過世。1998年10月份二輪承包時,因黃某已過世,該村便將1.04畝土地登記到原告姜某的名下。
土地流轉惹事端
姜某當時已年過7旬,跟女兒黃某某在一起生活。考慮到自己年事已高,做不動農活,姜某便將該土地交給女兒種植,所有的上繳費用也都由女兒繳納。
而林某某一直有個擔心,母親與妹妹一起生活,將來百年之后勢必會與繼父合葬,而這在農村面子上并不光彩。于是,2002年林某某將母親接回自己家中。
林某某覺得,母親現在與自己共同生活,而土地還在妹妹手中種植,應該讓母親把地要回來。可是,他的要求遭到了妹妹黃某某的拒絕。
黃某某認為,這塊土地是父母的口糧田,自從父親去世后,一直由自己種植。1999年,該土地就已流轉給自己的丈夫朱某,這一點在當時的承包清冊及承包登記表上均有記載。而且,村里也已認可這一流轉事實,林某某要地根本沒有道理。
抽絲剝繭明是非
事情就這樣一直拖了下來。2011年5月,姜某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請求黃某某返還土地。
案件如期開庭,審理時原告姜某并未到庭,她的兒子林某某與代理人到庭應訴。
核對當事人身份時,發生了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黃某某對訴狀中的被告姓氏提出了異議,她指出,訴狀中被告叫“王某某”,而自己姓黃。訴訟也不是母親的本意,一定是林某某在搞鬼。因為如果真是母親要告自己,絕對不可能將姓弄錯。
同時,黃某某表示,接到法院的傳票及訴狀材料后,自己非常氣憤,曾找到母親問個究竟,而母親卻說對此事一無所知。為證明自己的說法,黃某某還提供了當時與母親的談話錄像。
了解情況后,承辦法官當即要求原告的兒子及代理人需將原告姜某帶到法院,進行當面核實。
姜某表示,自己根本不知道有狀告女兒一事。在二輪承包時,土地確實是自己的,可后來一直是女兒黃某某種植的,自己并不想向女兒要回土地。
當問及是否曾在訴狀及授權委托書上捺印時,姜某表示確有其事,但由于自己不識字,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
經法院說明情況后,原告最終撤回起訴。(當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