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4日,徐州泉山區法院對一起售樓小姐侵占房款、車位款270余萬用于豪賭,案發后與情人潛逃數千公里的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被告人劉菲菲因犯侵占罪、詐騙罪,被合并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罰金50000元,同時沒收個個人財產人民幣100000元;被告人被告人朱偉因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今年31歲售房小姐劉菲菲就職于某大型房地產開發公司,于 2008年底在一次朋友聚餐中認識了朱偉。 20091月二人發展成為情人關系。朱偉喜好玩賭博機,輸多贏少。為了翻本,劉菲菲挪用270萬客戶用來購買車位、倉庫的公款供其揮霍。事發后二人潛逃至鶴崗、吉林等地,先后買過兩次車,歸案時攜帶的40余萬公款只剩下12萬元。

 

20107月,徐州警方遠赴東北會同鶴崗警方將二人被抓捕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