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拔摩托車鑰匙 車主賠償近十萬
作者:朱秀芹 發布時間:2011-07-15 瀏覽次數:563
車主顧永林因忘記拔下車鑰匙,致使摩托車被別人騎走而發生交通事故,近日,泗陽法院作出判決:車主顧永林連帶賠償受害人家屬9.5萬余元。
顧兵是顧永林同村的侄兒,一天,顧永林外出時,摩托車放在自家院里,鑰匙也沒拔下。顧兵見家里沒人,騎上該摩托車載著母親喝喜酒去了,下午往回趕時已是滿身酒氣。結果將騎電動車的張某撞倒在地,九天后,張某因搶救無效死亡。
泗陽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顧兵與顧永林系親戚關系,且騎走后并沒有將車輛藏匿,故排除盜竊的可能,認定被告顧兵系擅自使用該肇事摩托車。被告顧永林未拔下車鑰匙,對其車輛存在管理失范行為,應承擔過錯賠償責任。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