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齡之際相識組建家庭 七年之癢婚姻陷入瓶頸
作者:樊靜 周長平 發布時間:2011-07-15 瀏覽次數:519
奔波于事業耽誤戀愛最佳時機,人到中年倉促戀愛倉促結婚。七年之癢婚姻生活矛盾重重,七年婚姻究竟是到此為止還是該繼續攜手相伴?
2003年夏天,在家人“督促”下34歲的王娟與40歲的張軍相親而識,同樣的因為工作而耽誤了婚姻的經歷使兩人很快進入了戀愛狀態,兩人認為同樣是為了婚姻,并且都對彼此印象不錯,于是很快便決定結婚。2004年,兩人攜手步入婚姻殿堂。
婚后的生活平淡如水,王娟像友人抱怨自己的婚姻不如別人甜蜜,兩人事宜分得很清,除了覺得身邊多了一個人,其他一點夫妻的感覺也沒有。朋友勸說王娟找張軍好好談談,卻幾乎都以張軍工作忙而耽擱。
2009年,結婚滿五年的時候王娟和張軍還沒能有個孩子。母愛泛濫的王娟多次提出希望能為張軍生個寶寶,表示自己快四十歲了,女人歲數大對以后孩子智力發育有影響,希望能在四十歲歲之前有個健康的孩子,沒想到張軍以還沒有足夠精力養孩子為由多次拒絕王娟,為生孩子一事王娟與張軍徹底結下了梁子。
從此,家中大事小事,只要是王娟看不順眼的,都會以此為借口與張軍大吵大鬧。為躲避妻子的無理取鬧,張軍甚至搬到單位住宿,很少回家,對家里的事情也幾乎不過問,雙方父母多次出面勸兩人和好,總是無果而返。2011年5月,王娟難以忍受丈夫對自己的視而不見,向法院起訴離婚。
為了解案情,承辦法官多次向兩人了解情況。原來王娟承受不了張軍的行為,覺得當初結婚,張軍只是在完成一項任務,后悔當初因為年齡大就倉促草率結婚,又因為張軍不能滿足自己做母親的愿望,是對自己自尊心的打擊,堅決要求離婚。而張軍卻拒絕離婚,認為雖然夫妻之間矛盾很深,但并不是不能解決的,也明知與王娟之間最大的問題是在于缺乏溝通交流,而自己因為工作的原因實在沒法在這個時候要個孩子,自責沒能好好與王娟溝通,使事情發展到現在的態勢,希望法官能幫助自己多做王娟的思想工作,給自己一個機會來挽救這段婚姻。法官將張軍的想法轉告至王娟,希望雙方能冷靜下來,婚姻出現問題,離婚并不是最佳解決辦法,能走在一起是段難得的緣分,千萬不能讓彼此后悔半生。
最終,在法官調解下,王娟愿意再給彼此一次機會,同意不與張軍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