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因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從此無法忘記你容顏,李玉怎么也無法忘記在自家飯店與陳強的美麗邂逅,經(jīng)過幾個月的深思熟慮,終于決定與陳強私奔。十年伉儷情再深終于還是難敵一見鐘情,愛情這東西真是說不清,道不楚。為了追求愛情,李玉拋下了家庭,只是苦了深情等待的張成和未成年的小女兒。

 

12年前,李玉還是個亭亭玉立、貌美如花的大姑娘,經(jīng)熟人介紹認(rèn)識了比她大一歲的張成。高大帥氣的張成一下子就被李玉的外表迷住了,二人戀愛一年后就登記結(jié)婚,并于次年生下了可愛的女兒。結(jié)婚后二人成了村里人人羨慕的模范夫妻,夫妻感情不錯,經(jīng)過幾年的努力,兩人也有了一些積蓄,商議之下,兩人決定開一家小飯店。2006年,飯店開張了,張成手藝不錯,飯菜物美價廉,李玉精打細(xì)算、忙里忙外,生意竟然出奇的好。雖然二人都是在自家飯店,但忙碌的生活讓二人的溝通越來越少,漸漸的產(chǎn)生了罅隙。

 

2009年,李玉像往常一樣在飯店里忙碌,就在這時候,一名名叫陳強的顧客走進了她的視線,陳強憂郁的眼神和唏噓的胡渣深深的吸引了李玉,李玉好久沒有這種心動的感覺了,不禁對陳強心生好感。陳強點了啤酒和一些小菜,李玉便借上菜之機與其閑聊,發(fā)現(xiàn)陳強竟然是個有著滄桑故事的男人。而陳強單身已久,看到風(fēng)韻猶存的老板娘李玉竟然也有一絲心動。此后,陳強經(jīng)常借吃飯為由到飯店看望李玉,二人眉來眼去,打的火熱,張成竟然一無所知。同年11月,李玉借故與張成大吵一架,便拋下家庭和女兒與陳強私奔了。20101月,李玉要求與張成離婚,張成顧及女兒尚小,想要委曲求全,堅決不同意離婚。但此后李玉一直在外不回家,二人夫妻感情名存實亡,無奈之下,張成只得向法院提交訴狀要求離婚。后經(jīng)法官調(diào)解,雙方同意離婚。(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