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工業園區作為中國改革開放的“窗口”和“試驗田”,自1994年成立以來,用18年的時間實踐了中新兩國政府間合作的新思路、新模式。從規劃建設、招商引資、社會事務、轉型升級到城市管理,園區經歷了前所未有的創新和飛躍,從10多萬人口、GDP11.32億元,到2011年人口近70萬、GDP達到1156億元,以占蘇州市3.4%土地、5.2%人口創造了全市15%左右的經濟總量,成為蘇州經濟社會發展重要增長極和全國開發區典范。2012年園區黨工委提出了在全市、全國開發區中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目標,以此統領的“六大戰略”、“九大行動計劃”、“八個一號工程”隨即上馬,園區正在拉開新一輪經濟社會轉型升級的大戲。然而,不可避免的,社會轉型和創新突破的過程也必然伴隨著重重困難和挑戰:經濟創新帶來了不可預測的創新風險;大規模的基礎建設、商業建設給城市管理帶來的挑戰;大量的城市建設者的引進導致外來人口增加,同時也增加了社會治安、社會穩定的難度;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不完善帶來的創新動力不足等等。這些問題的呈現有的會以訴訟的形式出現在審判領域。以蘇州工業園區為例,2004-2011年,我院受理案件數從1511件增長至6001件,8年間案件受理數增長了近3倍,今年甚至可能突破7000件。可見在轉型期各類社會問題、經濟問題的解決對司法的依賴越來越明顯,社會公眾對公平正義的渴望也越來越強烈。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應當如何根據地區發展特點,用強有力的司法手段助推地區經濟飛速發展,保障社會和諧穩定的呢?近年來,蘇州工業園區法院作為司法保障的主力軍,充分發揮能動司法作用,積極發揮其作為社會壓力緩沖器、社會矛盾平衡器和社會糾紛化解器的職能,在全力助推園區經濟轉型升級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因此,本人以我院能動司法實踐為切入點,對找準法院在保障園區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中的角色定位進行粗淺的思考,以期更好地服務園區發展。

 

一、法院在園區發展中能動司法的實踐

 

在園區經歷著社會經濟快速轉型的背景下,把法律體系的實踐與社會管理的法律化銜接起來是司法服務大局的關鍵所在。也就是說如何以司法的力量,用訴訟的渠道,化解社會糾紛,預防社會矛盾是司法服務大局的關鍵。近年來,我院準確把握司法職能定位,著眼全局服務,能動司法,把握四個維度,構建四項機制服務地方發展。

 

(一)司法化的全局維度:黨工委決策的轉化機制

 

園區黨工委在《蘇州工業園區“十二五”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中提出了以“爭先率先、聚焦轉型、突出創新、調優結構、轉變作風、改善民生”為工作主線。如何使這些重點工作在司法領域得到保障,是法院服務大局首先需要解決的問題。我院因此建立了常態的黨工委決策轉化機制,根據不同時期黨工委提出的工作要求,及時轉化為司法決策,近年來我院先后出臺了《關于服務園區發展創新工程的實施意見》、《關于開展“三服務”活動實施方案》、《關于積極應對宏觀經濟形勢服務園區地方發展的若干意見》、《為園區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提供司法保障的實施意見》、《關于蘇州工業園區金融產業創新發展司法保障的實施意見》等各類實施意見和方案15項,為法院能動司法服務園區、法官執法辦案實踐提供了宏觀性的指導。

 

(二)司法化的社會維度:訴訟與非訴相協調的矛盾化解機制

 

訴訟與非訴銜接機制是把社會矛盾糾紛引入法律解決途徑,通過發揮司法調解的主導作用,加強協調配合,真正使各種矛盾糾紛解決方式相互銜接、優勢互補,共同構建功能相濟、配置合理、運轉高效的聯動機制。我院經過近幾年的探索,已經初步構建了相對完善的訴訟與非訴相協調的矛盾解決機制。一是強有力的訴前調解。我院附設了人民調解工作室,根據當事人的特點和糾紛性質、難易程度、發展變化等情況,由法官、人民調解員第一時間開展調解工作。二是完善的“訴調對接”機制。我院制定出臺了《關于深入推進訴調對接工作的實施意見》,完善了基層調解指導機制,提高人民調解員就地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整合了信息資源,使矛盾糾紛預警信息、糾紛調處信息實現了共享;整合了社會調解資源,通過共建平臺,使法院、社區工委、居委會、鄉鎮等形成了調解工作合力,提高糾紛處理效率。2010年以來,園區兩級基層調解組織共受理糾紛4975起,成功化解4912起,其中在法院的指導和參與下調處糾紛3561起,獲得廣泛好評。三是亮點突出的“行業調解”機制。我院與有關部門、行業組織建立起點面結合、上下聯動的行業調解網絡:以促進勞資關系和諧為目標,與園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園區勞動監察大隊、人力資源協會等形成調解合力,確保勞資糾紛不出企業、就地化解;以維護網絡著作權,凈化網絡環境為目標,與網吧協會共同推進網絡侵權案件的調解;以化解房產糾紛為切入口,邀請園區國土房產局、房產協會等共同化解涉及商品房買賣、物業管理等合同糾紛。通過“行業調解”網絡,我院先后調解撤訴勞資糾紛類案件1004件,調解網吧侵犯著作權案件245件,成功化解了涉及一大批園區新建住宅、商業區的購房交房糾紛2000余件。四是成效明顯的穩控聯動機制。對于轄區內可能引發的重大疑難及群體性、突發性事件,我院通過信息預警,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及時介入,安撫群眾情緒,釋法明理,防止矛盾升級激化。近年來,穩控聯動機制成功化解了一大批社會影響大、敏感性強的群體性事件。五是服務到基層的“和諧共建”機制。我院以和諧共建為抓手,逐步推進司法資源的下沉,使司法服務能夠到基層。我院與轄區各鄉鎮、社區結成共建單位,將調解服務延伸到基層,服務到百姓,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調解組織;與園區知識產權服務中心簽約結對共建,為企業和科研機構開設知識產權保護法律講座;與園區人力資源協會簽約共建,幫助企業健全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完善人員管理機制;與園區金融行業協會共建機制,提出應對金融風險的審判創新措施。

 

(三)司法化的經濟維度:風險預警和提前介入機制

 

經濟的創新發展是園區實現爭先率先發展的法寶,但是創新同時也會帶來一定的風險,如何用司法的手段規避和降低創新的風險是基層法院服務大局必須考慮的問題。園區法院在司法穩控經濟創新風險的機制創新中進行了一系列嘗試。一是立足服務創新,打好風險預防的前戰。對轄區重大工程項目、招商引資項目和政府輔助資金投放,我院風險預防為重點,實行送法服務。近年來,我院積極幫助園區行政部門化解在園區地下空間開發規劃、商品房銷售合同范本修訂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障礙,獲得各方廣泛好評。針對園區開展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創建園區建設,我院實施了“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網”工程,建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快速反應機制,完善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三審合一”,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二是立足審判職能,打好風險穩控的主戰。對因產業轉型發展而引發的矛盾和糾紛,我院完善了公司清算、企業破產、兼并和重組等大要案的監督管理機制。2009年,我院高效化解了全球著名儲芯片制造商奇夢達公司破產重組案,得到了黨工委、管委會領導的高度肯定。針對園區實施金融經濟戰略,金融糾紛增多的情況,我院專門設立金融審判創新實踐點,通過成立金融審判合議庭、建立金融審判技術專家庫、建立與金融行業協會定期交流平臺、升級金融案件審判法庭等措施,提升金融審判水平。2011年以來,“金融審判創新實踐點”妥善化解了130件銀行類糾紛,解決糾紛標的1.84億元。三是立足經驗指導,做好風險規避的警醒。為發揮審判經驗在經濟發展中的指導作用,我院利用司法建議,對案件審理過程中所反映的有關經濟管理體制、經濟政策、經濟秩序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調研,提出針對性、參考性、可行性較強的意見。2010年以來,我院已經編發各類司法建議54條,其中總結擔保案件編發的司法建議,促成蘇州工業園區擔保業協會的建立,使之成為促進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發展的組織者和推動者。

 

(四)司法化的民生維度:司法便民機制

 

保障民生是大局中的重中之重,也是人民法院服務大局體現人民性的根本所在,努力建立健全便民利民的訴訟機制,使司法服務更加貼近民眾,方便群眾進行訴訟是把握司法民生維度的出路所在。近年來我院積極創新司法便民的各項措施,為人民群眾參與訴訟和行使權利創造和提供便利。一是提供訴訟的時間空間便利。我院采取了多重創新措施,如假日法庭,方便工作日無法應訴的當事人出庭應訴;設立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成立“道賠糾紛及時化解中心”,兩年來化解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類糾紛1735件;在社區、鄉鎮推行就地開庭,方便基層群眾就地化解糾紛。二是提供訴訟程序便利。針對部分當事人不熟悉訴訟流程,我院建設了涵蓋訴訟引導、訴前調解、立案受理、案件查詢、判后答疑等功能的“一站式”綜合性訴訟服務機構,推出電子觸摸屏、短信息服務、遠程立案、網絡咨詢等方便當事人了解訴訟程序。三是開展訴訟心理引導。我院在全省法院系統首創了訴訟心理輔導中心,聯合蘇大資深心理輔導師對當事人不正當的訴訟心理進行引導和舒緩,四年來我院已經開展了訴訟心理輔導54次。四是實施救助基金制度。我院于2007年設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和執行救助制度,通過不斷完善救助機制,拓寬救助渠道,規范救助金發放流程,救助弱勢群體,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設立以來,我院實施司法救助175人次,發放司法救助金304萬元。

 

二、法院在園區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進程中的角色定位

 

2012年園區黨工委的“一號文件”聚焦現代化,2012年在全省、全市和全國開發區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到2015年主要發展指標基本達到先進國家和地區水平。這一目標的提出,給法治建設帶來廣闊的空間,也給司法服務大局提供了歷史舞臺,為此,我們要堅持把服務經濟發展作為第一要務,大力營造投資創業的良好氛圍;把維護社會穩定作為首要目標,切實做好司法保障各項工作;把社會管理創新作為重要職責,努力為地區率先發展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

 

(一)從中立者到引導者,以司法創新服務經濟發展,為經濟轉型發展搭建平臺

 

法院不僅要秉承居中審判的天職,同時要以法治引領經濟轉型發展,以能動司法為經濟轉型發展搭建經濟發展平臺,一是要以送法服務加強法治引導。針對本轄區重大經濟項目,為地方政府部門、建設部門、招商部門把好訴訟風險關、法律服務關和司法保障關。二是以聯系企業新機制加強法制資源下沉。通過開展“傾聽企業呼聲,服務企業發展”活動,及時了解企業在結構調整過程中的司法需求,大力開展法律培訓、法律講座、法律咨詢、寄送典型案例和風險提示等司法服務工作,幫助企業提高依法經營管理的能力。三是以信息分析研判加強司法決策參考。及時歸納企業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共性法律問題,及時形成調查分析報告、司法建議、風險提示、典型案件等,為司法服務經濟發展提供決策依據。

 

(二)從旁觀者到參與者,以審判活動規范社會秩序,為社會管理創新提供推動力

 

作為司法機關,我們不僅要做好社會秩序的“穩定器”,也要做好“減震器”,因此法院必須從消極應對矛盾糾紛的旁觀者轉變成積極參與社會管理的推動者。一是充分運用司法審判手段。發揮審判職能,妥善審理、執行好各類案件,以積極有效的司法行為,排除阻礙經濟社會發展的消極因素和問題。二是要加大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園區建設力度。在審判中注意區分案件類型對案件情況進行綜合研究,對影響經濟發展的社會穩定與治安狀況作出準確判斷。三是要充分發揮調解工作在社會管理中的基礎作用。繼續深化矛盾糾紛網格化管理工作,確保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著力提高人民調解員隊伍的專業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堅定、作風優良、業務精通的專業化調解隊伍,積極做實基層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切實筑牢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四是進一步夯實司法行政參與社會管理的基層基礎。推進依法行政,加強行政案件的受理和審理,對行政規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見,就重點行政執法領域中行政執法與行政審判實踐中的難點、特點問題,開展專題研究,及時做好風險預警。

 

(三)從初學者到領先者,以“爭第一、創唯一”精神打造司法品牌,為園區超越發展提供保障

 

我院成立至今僅8年,作為一個年輕的法院無論從司法經驗、服務經驗還是參與社會管理方面都還有很長的征程,身處蘇州工業園區這個全省和全國樣板開發區的起點,我院必將繼續堅持高定位、高標準建設,咬定“全省創一流,全國爭上游”的目標不放松,爭先進位謀發展,力爭把我院建設成為更具知名度和影響力的法院,打造與全國樣板開發區相適應的法院品牌。一是創建司法人才品牌。通過完善人才培育機制,著力培養一批高、精、尖的復合型審判人才,使知名法官、辦案能手脫穎而出,在法院發展中擔當重任。二是推陳出司法服務新品牌。根據園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新需求,推出青少年維權網上法制學校,研發更適合青少年興趣的二維動畫版法制學校、庭審網播、法制FLASH動畫展播、法制QQ、微博等;打造執行“110”應急聯動機制,健全協助執行網絡、增加執行力量,提升執行反映速度,優化執結效果。三是創設法院文化建設品牌。繼續以“圓融、創新、超越”為法院精神,按照轄區特點和司法工作規律不斷充實法院工作的文化內涵,著力提高干警的思想情操、司法能力、職業道德和人文素養;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活動,組織創作優秀法院文化作品,擴大司法影響力,樹立良好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