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員窩藏快件觸犯刑律
作者:丁伏永 發布時間:2011-07-13 瀏覽次數:471
近日,揚州邗江區法院審結了一起特別的盜竊案。某快遞公司兩名快遞員周某、孫某因“藏匿”一箱快件,被依法分別判處10年、6年的刑罰。
經審理查明,2010年11月的一天,公司主管邱某掃描分揀貨物時,因一時疏忽將一箱篩出未分派的貨物置于一邊,周某見狀為泄私憤,提議孫某竊取該箱貨物,孫某表示贊同。于是周某佯裝幫孫某搬運貨物,在邱某不備的情況下,將該箱貨物轉移到被告人孫某的送貨車中,后孫某將其帶回其住處。在公司追查此件貨物時,兩被告得知貨物價值十余萬元,頓感事態嚴重。經商議,由周某女友喬裝快遞員于(案發后)第三日上午將貨送與收件單位。鑒于兩被告人的認罪態度和未造成被害單位的實際損失等相關因素,法院遂作出了上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