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山法院執行局開展夜間、異地集中執行,全局40多名干警精神飽滿,按照此前工作計劃統一行動,兵分多路,對2017年一些標的額不大,經查找無財產線索可供執行的案件進行再次摸底排查,并根據情況進一步實施強制措施。

    據介紹,此次集中執行活動,旨在對被執行人居住地不固定,聯系方式經常改變,銀行無存款,名下無房產的案件進行摸底排查,根據法院篩查、群眾舉報或申請執行人提供的被執行人暫住地址、財產線索等信息,通過尋找被執行人本人,采取強制執行措施來化解案件,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

    整個集中執行活動將持續數月,首日便司法拘留3人,執結案件4件,和解3件,當場履行完畢1件,其中1人由執行局法官從遠在800公里外的福建省三明市帶回。參加執行的法官稱,尋人找物一直是解決執行案件的關鍵一招,即使不遠千里,困難重重,但只要發現有助于解決案件的蛛絲馬跡,實現申請執行人的訴求,執行法官都會一往無前、全力以赴,凸顯法律權威。

    昆山法院表示,該類執行案件一般涉案金額較小,同時被執行人居無定所、可供執行的財產難以查找,屬于執行難中的“老大難”問題之一。近年來昆山法院通過常態化查控被執行人名下財產、追蹤申請人舉報線索、公開執行懸賞等措施,成效明顯,受到權利人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