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缺錢花,就騙取了自己女朋友的銀行卡密碼,并且趁女友不備,偷走了她的銀行卡,取了現金還刷卡消費。近日,無錫北塘法院審理了這起盜竊案。

 

李某,1990年生,在無錫一家足療館打工。在單位,他認識了一起打工的女同事小娟,兩個人覺得對方不錯,就開始談戀愛了。后來,李某不在足療館干了,但和小娟的關系保持的還不錯。李某到了新的地方打工后,工資不高,平時又喜歡吃吃喝喝出去玩,很快就入不敷出了。李某知道小娟生活比較節儉,已經存下了好幾千塊錢,有心要女友接濟自己,又不好意思直接說,心里很糾結。一天,李某到小娟那里去玩,看到她和同學在網上聊天,說到了自己的手機密碼是某某號。李某心里一動,就有意識地問:“那你的銀行卡密碼和手機密碼都是一樣的嗎?”小娟說:“是的。”李某就在心里默默地記住了小娟的密碼,萌生了偷錢的念頭。

 

之后,李某趁小娟不注意,從她的挎包里把兩張銀行卡全部拿走,然后到自動取款機把一張銀行卡里的3400元現金全部取出,還拿另一張卡到崇安寺一家服裝店花了269元買了身衣服。

 

幾天后,小娟發現自己的銀行卡丟了,到銀行一查,里面的錢都被取走了,小娟連忙報了警。警察通過調取取款機的監控錄像,很快發現了李某的盜竊事實。李某對自己的盜竊行為供認不諱,之前他根本沒想到這樣的行為會構成犯罪,以為被小娟發現后頂多說兩句好話就完了。事后,李某的母親也退賠了小娟的全部損失,取得了小娟的諒解。

 

無錫北塘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某犯盜竊罪,數額較大,因此依法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5000元。(文中所用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