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骨頭“蹦進”眼睛 小伙行騙出“高招”
作者:吳丹 發布時間:2011-06-29 瀏覽次數:612
假裝被肉攤老板剁肉時濺出的骨頭碎屑“蹦進”了眼睛,三個小伙子為行騙出盡“高招”,近日,張家港市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賈某拘役四個月,石某、雷某拘役三個月,緩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至2000元不等。
今年3月14日上午,黃某像往常一樣在張家港市城北菜場賣肉,過來一個男子(石某)要買豬骨頭,男子仔細挑選后,黃某老婆便在案板上將骨頭剁碎,突然該男子捂著眼睛稱骨頭碎屑濺到眼睛里了,該男子的一個朋友(雷某)要求去醫院,黃某遂隨其兩人前往醫院,途中,雷某打電話給另一朋友(賈某)稱石某眼睛受傷了。到醫院后,黃某在門診墊付了300元“醫藥費”,此時賈某趕到醫院,聲稱要和黃某私了,兩人經過多輪協商,最終黃某同意賠付4000元。3月19日下午,石某等人來到張家港市通運菜場在唐某的菜場再次以同樣的方式行騙時,不料唐某是黃某的親戚,之前已經了解此種行騙手法,唐某立刻報警,警察趕到將石某捉了個現行。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賈樹健、石建東、雷家權伙同他人共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詐騙公民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屬共同犯罪。三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賈樹健有前科,被告人雷家權有劣跡,均應從重處罰。鑒于三被告人退出全部贓款、自愿認罪等事實,酌情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石建東、雷家權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對其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