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627日,賈汪法院大吳法庭審結了一起特殊的十多年前的舊賬。該案源于六十多歲的王某的起訴,王某起訴80年代出生的馬某,訴稱,1998年,當時的朋友老馬(馬某的父親)從他那兒購買了防震棚材料,說好價錢1500元,當時他十五六歲的兒子馬某過來拉的,由于兩家關系較好,沒有打欠條,王某也沒有及時去要款,時間長就忘了, 2004年老馬突然死亡,直到今年才想起來老馬還欠其1500元防震棚材料錢沒還。父債子還,請求法庭判決讓馬某償還。

 

法官當即通知到大吳轄區居住,現已經成家立業的馬某,馬某辯稱當時確實有幫父親拉防震棚材料的事兒,但是當時自己才十四五歲,不知道材料按多少錢算的,也不知道父親欠他錢嗎,欠多少錢,后來有沒有還,因年代久遠,自己不記得。希望原告能拿出證據出來,自己不同意償還。

 

該案案情年代久遠,沒有欠條,重要的當事人老馬已經去世,只有原告的記憶和被告的零星記憶,事實難以查清,法庭法官變更思路,耐心調解,勸說雙方顧念鄰里親情,互諒互讓,經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馬某于630日給付原告王某500元,雙方糾紛一次性調解終結。調解達成后,雙方均較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