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雇主家不僅不好好做保姆該干的事情,反而三天兩頭從雇主家順手牽羊,還假裝很無辜,多次作案后終于被雇主抓了個正著。近日,句容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被告陳翠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月,并處罰金六千。

 

201010月,雇主將陳翠雇至家中照看家務,陳翠看見雇主家中值錢的物事不少,遂心生邪念,10月某日,陳翠在雇主家中盜竊了一些首飾,從此一發不可收拾,在10月至20111月短短不到四個月時間,竟然接連盜竊作案10起,竊得現金、首飾、外幣、手表等財物,合計價值人民幣一萬兩千余元。一開始,雇主丟了東西就詢問陳翠,陳翠假裝無辜說不知道,雇主見丟失的東西并不是很重在,遂未曾在意。后陳翠接連作案,家中頻繁丟失東西引起了雇主的懷疑,最終陳翠還是被雇主抓了個正著。扭送派出所后,陳翠承認了自己犯罪的事實。經法官審理認為:陳翠盜竊他人財物已構成盜竊罪,遂做出了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