狹路相逢互不相讓 一記老拳致人眼盲
作者:寶應縣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1-06-28 瀏覽次數:580
俗話說,退一步海闊天空,可是年近五旬的李某卻堅信“狹路相逢勇者勝”,結果將自己送進了監獄。近日,寶應法院開庭審理了李某故意傷害一案。
2010年10月的一天晚上,李某駕駛著一輛小型貨車到寶應縣小官莊鎮某村送貨,在貨主家門前卸貨時,被害人王某恰好也駕駛著一輛面包車經過。因鄉村路面比較狹窄,兩人會車時王某無法通過。王某遂要求李某將車挪一下位置,卻被李某拒絕。兩人為此發生了爭吵,后來又相互糾纏并扭打起來。混亂中,李某出手打了王某一拳,誰知正好打在王某佩戴的眼鏡上,眼鏡碎片扎入王某的右眼,王某的右眼頓時血流如注。后經鑒定機構鑒定,王某由于外傷導致右眼失明,是重傷。
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某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李某系初犯,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依法予以從輕處罰,遂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