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建房起紛爭 法院依風俗巧判案
作者:譚月婷 賀夫建 發布時間:2011-06-28 瀏覽次數:578
“被告葉某將我的院墻扒倒,還在宅基地上鋪設水泥地。要求他們停止侵權。”“他們家的院墻直對我們家大門,會給我們帶來霉運,而且建的房子屬于違章建筑。”這是前不久發生在徐州市賈汪區法院審判庭的一幕,一方要求被告停止阻礙,一方說建的房子墻角對著自家大門犯風水,兩家為此大打出手,矛盾升級,當地派出所對人身損害進行了調解,但是關于院墻如何修建的問題,始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而鬧上法庭。那么,法院到底該支持誰的主張呢?
為此,法官來到房屋現場進行勘察,了解到涉案房屋的地基向規劃管理辦公室批準的紅線圖東北方移動了數米,故涉案房產目前顯示為違反施工紅線圖的建筑物。關于墻角對他人大門是否存在忌諱的問題,法官專門走訪了當地村領導及村民,他們均認為,自古以來傳下來的風俗習慣:房子的邊邊角角對著他人的門窗是大忌,會沖了他人的風水,給他人帶來霉運。原告所建院墻邊角直對被告大門,客觀上確實給被告的生活和精神帶來一定的影響。另外,通過走訪媒體、規劃部門,他們也認為在房屋建設上應盡量避免墻角直對人家門窗的情況。法院依法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并在判決書中寫下了這樣一番溫情的話語:所謂千金置宅,萬金買鄰。中國是禮儀之邦,向來注重鄰里關系,融洽和諧、互幫互助的鄰里關系是所有社區居民的共同心愿。希望爭議雙方均能樹立鄰里一家親的思想意識,為對方送去一個微笑,打一聲招呼,道一句問候,共同為鄰里關系回暖而努力,讓和諧鄰里之樹常青!
中國社會傳統歷來重視風俗習慣,民眾對習慣、民俗、倫理、道德等民間法更是有所偏好和青睞。在我國許多農村和少數民族地區,傳統的影響根深蒂固,人們對民俗習慣的信奉,甚至大于對法律的遵守。在這種現實情況下,如果機械運用法律,不注重民俗習慣,就會使判決說理無法服人,判決內容無法執行,最終損害司法權威與司法公信力。因此,在審判實踐中,適時的引入民俗習慣解決矛盾糾紛是十分必要的。本案正是靈活司法,能動司法的實踐和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