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3日,一“法盲兒子”因“不當盡孝”幫助其父逃避法院執行被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法院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強制措施。

 

當日上午9時許,該院執行干警驅車剛抵達被執行人張銀衣家門口,被執行人張銀衣立即轉身向院內逃跑,執行干警緊急下車分兩路追捕;張銀衣迅速向后門逃竄,此時,張銀衣兒子張建南一直緊隨其父親,并幫助其父親向宅基地后的田野里逃走,在執行執行干警追捕的近兩公里的過程中,張建南故意多次用身體阻擋執行人員追捕,致使被執行人張銀衣逃脫。

 

去年11月,尹志云、胡桂香與張銀衣發生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張銀衣承擔主要責任、尹志云承擔次要責任、胡桂香無責。后尹志云、胡桂香向法院提起訴訟,宿豫區法院判決張銀衣向尹志云和胡桂香分別賠償6273元和18953元。判決生效后,張銀衣未履行義務,尹志云、胡桂香于2011330日向宿豫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早在616日,執行干警第一次到被執行人家中時,被執行人妻子就拽、拉被執行人且躺在地上哭鬧等方式干擾、阻礙執行工作,導致張銀衣逃走,同時,張建男當時向本院執行干警說謊,稱其是被執行人家的遠房親戚,實際上,張建南系張銀衣兒子。

 

鑒于張建南妨礙法院執行公務,情節惡劣,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考慮到教育被執行人家人及群眾的目的,依法對干擾、阻礙本案執行工作的被執行人張銀衣兒子張建南依法處以十五日的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