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女農忙季起訴農田分割 法庭巧“凍結”力保生產
作者:如新 發布時間:2011-06-27 瀏覽次數:541
一起離婚案引發一場農田承包經營權分割糾紛,雙方矛盾不斷,多次調解未果,于農忙時節訴上法庭,法庭為保證農業生產順利進行,避免糾紛進一步升級,積極創新調解方式,引導雙方當事人暫時擱置承包經營權爭議,待農閑后再聽從法庭處理。日前,如東法院?茶法庭與鎮、村調解組織三調聯動,成功“凍結”了一起承包經營權糾紛。
1994年11月,如東縣袁莊鎮某村村民袁某與黃某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一子,因家庭瑣事經常發生矛盾,妻子黃某兩次向法院起訴離婚。2010年4月,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自愿達成離婚協議,協議商定兒子隨黃某生活,并就雙方財產和兒子的撫養費用作了安排,但未對承包責任田事宜進行處理。由于黃某離婚后仍生活在該村,其作為農村村民對土地依然享有承包權,遂要求袁某分出一部分土地給自己和兒子耕種,但袁某及其父母一直不同意。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間,雙方因責任田分割問題多次產生矛盾,雖經鎮、村調解組織多次調解,但問題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決。2011年4月20日,黃某向如東法院?茶法庭提起訴訟,要求判令袁某及其父母將分割出的責任田歸還給自己。?茶法庭受理本案后,與袁莊鎮政府、司法所及當地村委會共同對雙方進行調解,并根據正值播種季節的實際情況,本著“擱置爭議,扶持生產”的原則,引導雙方當事人平息怒氣,“凍結”爭議。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初步協議:具有爭議的土地維持現狀,由村委會代為栽種,雙方均不予干涉;種植及田間施肥管理至7月15日止,承包權由法院裁決,種植管理成本由獲得經營權的勝訴方支付;糾紛“凍結”期間,雙方不得有任何矛盾爭議,待農閑之后,聽從法庭處理。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