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最大制售冰毒案在連云港終審宣判
作者:邢庭 發布時間:2011-06-23 瀏覽次數:820
6月23日上午,受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委托,江蘇省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宣判,此案為連云港市破獲的首例制造毒品案件,也是迄今為止江蘇省破獲的制造冰毒數量最大的案件。
2008年7月間,24歲的姚連生從外地購買鹽酸、乙醇、氫氧化鈉等化工原料及加熱套、攪拌器等設備,利用專門學習來的制造冰毒的方法,在灌云縣東辛農場自己家中制造冰毒。 2008年9月5日,姚連生以每克220元的價格將自制的毒品冰毒276.54克賣給南京人林根和高建,林和高在開車運送毒品返回南京途中被公安機關查獲, 因此案發。2008年9月6日下午3時許,公安機關在被告人姚連生的家中將其抓獲,并在其家中查獲液態冰毒14360克, 固體冰毒2.91克。
2010年6月, 連云港市中級人民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 被告人姚連生犯販賣、制造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林根、高建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十萬元。被告人姚連生成為連云港市迄今為止第一個因毒品犯罪被一審判處死刑的人。
一審宣判后,被告人姚連生等三人提出上訴,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原審認定事實清楚、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其上訴理由不成立,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