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小伙妨害公務獲刑
作者:王洪娟 莫恒 發(fā)布時間:2011-06-21 瀏覽次數(shù):494
今年20歲的小伙子肖某年輕氣盛,對依法傳喚他民警不僅不配合,反而拳腳相加。如今,面對自己的魯莽行為換來的六個月有期徒刑,肖某后悔莫及。
2011年1月31日上午10時許,民警孫某、胡某到肖某家中依法傳喚被告人肖某,肖某拒絕接受傳喚,并用手掐民警孫某的脖子,后又拿起扁擔要打被其母親奪下。隨后趕來的民警徐某在將肖某帶上警車時被肖某多次擊打頭部。經(jīng)鑒定,民警孫某、徐某的損傷構成輕微傷。
法院經(jīng)過審理認為,被告人肖某以暴力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公務,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肖某歸案后認罪態(tài)度較好,可以酌情從輕處罰因此一審判處肖某有期徒刑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