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賺到過年回家的路費,未成年人孫某伙同老鄉吳某干起了販毒的勾當。沒想到還沒出手,就被警察抓獲,當場從他身上搜出海洛因21.64克。近日,無錫北塘法院審理了這起未成年人販毒案件,被告人孫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孫某,1994年生,小學畢業后,上了十幾天的初中就無心上學,加上家境困難,就外出打工了。來到無錫后,一個偶然的機會,他經人介紹認識了一個毒販子邱某,邱某見孫某年紀小人又機靈,就百般游說,將他拉攏到為自己販毒的行列中。于是孫某就開始為邱某送貨,成為了邱某的馬仔。邱某承諾每天給他四百塊錢的報酬,還讓他再發展一些人進來。孫某就想到了吳某,他倆是老鄉,在老家時因為經常到網吧打游戲認識的。孫某就讓吳某到無錫來跟他一起干,吳某很快就同意了。

 

2010年下半年,吳某來到無錫后,孫某和他商量說幫別人干來錢太少,邱某還經常找借口不給他們錢,不如自己干。兩人一合計,就從邱某那里離開了,但兩個人既沒有本錢,也沒有門路,只好經常流落在網吧里,衣食無著。去年年底,兩人經人介紹認識了一個毒販子鄒某,想到馬上要過年了,總得攢一筆錢作為回家的路費,就和鄒某商議說自己也想販毒,但是沒有本錢,能不能賒一些貨給他們,等賣掉之后再來付錢。鄒某同意了,就賒給他倆海洛因19.93克,每克80元。兩人從鄒某那里離開時,身上也帶了一些海洛因,孫某就把所有的貨都帶在身上,伺機出手。

 

不久,他們就聯系到了一個吸毒者楊某,楊某要求他倆先送一些毒品給他試吸,孫某為了吸引買主,就送給他了2克。之后,楊某再次要求試吸,孫某和吳某就不肯了,一定要他買,三個人就商定以每克290元的價格,為楊某提供10克海洛因。聯系好了買主,約定在某廣場的紅綠燈處接頭。沒想到,形跡可疑的兩個人早就被巡邏民警盯上,還沒等他們和買主接上頭,就被警察抓獲,當場從孫某身上搜出海洛因21.64克。

 

被抓獲后,兩人對自己販毒的行為供認不諱。吳某還協助警方抓獲了賣毒品給他們的毒販子鄒某,構成立功。北塘法院經審理認為,孫某和吳某犯販賣毒品罪,但是因為吳某有立功表現,孫某犯罪時是未成年人,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