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為死去的蝦苗買單?
作者:戚新明 發布時間:2011-06-17 瀏覽次數:596
近日,高郵法院三垛人民法庭運用訴前調解機制,來到蝦塘旁邊,迅速調結四起蝦苗經紀人拖欠蝦農蝦苗損失的案件,有效維護了蝦農的切身利益。
蘇某、徐某等四人系羅氏草蝦養殖戶。2010年2月,四人向蝦苗經紀人沭某購買了總計10萬元左右的蝦苗,隨后,蝦苗在四人的蝦塘中出現了大量死亡。四人找到沭某,認為沭某的蝦苗系病苗,要求沭某返還蝦苗貨款。沭某不予理睬。2010年3月,四人和其他蝦農先后找到當地村民委員會、橫涇鎮政府討要說法,要求政府出面支持公道。在橫涇鎮司法所、派出所的主持下,沭某與蝦農于2010年4月中旬達成賠償協議,沭某自愿于2011年3月賠償蘇某等四人20%的蝦苗貨款,合計25600元,并出具欠據。但沭某到期并未履行。蘇某等四人遂將沭某訴至法院。
考慮到四起案件涉及民生,且還有一批蝦農在觀望法院的處理結果,處理不好容易形成群訪事件,同時考慮到去年蝦苗生病較嚴重,蝦農經紀人去年收益不佳的情況,法院果斷啟動訴前調解機制,邀請當地村委會及橫涇鎮司法所工作人員協助,將沭某約到蝦農的蝦塘邊,進行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勸導工作。經過近三個小時的調解,沭某的情緒逐漸由訴苦、埋怨到理解、同情蝦農的處境,在自身經濟不佳的情況下,最終同意在明天3月前一次性支付欠款及相應利息。蝦農也紛紛表示蝦苗經紀人的難處,答應了沭某的調解方案。至此,雙方握手言和,并表示雙方將繼續合作,友好相處,共同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