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4日,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處一起因已斷絕來往的兒子未看望病危的老伴,無奈下起訴下崗子女,不為錢只圖“孝心”的贍養案件。經過法官調解,雙方摒棄前嫌,親情得到延續。

 

李大力與王紅夫婦共生育二女一子,因家庭生活中的諸多誤解,李大力夫婦與其子李向前矛盾日益加深,雙方于2002年分家生活。2006年李大力的老房被拆遷,得到拆遷款近20萬元。李大力夫婦因年老體邁,遂輪流到二個女兒家生活。期間,李向前夫妻相繼下崗,生活困難,無力購房,但父母未給其分文拆遷款。2010年底,王紅因高血壓引發并發癥,一度病危。住院期間,王紅分外想念兒子和孫子,但因雙方隔閡很深,李向前無法放下心結前往探視,并且通過其舅舅從中勸說也未果。李大力夫婦無奈起訴李向前,要求其給付贍養費。

 

訴訟中,承辦法官了解案情后,力圖調解消除雙方之間的隔閡。在法官勸說中,李大力聲淚俱下地對兒子說“我們老兩口起訴,并不是圖你那點錢,而是為了你的心,你的心呀。”

 

法院審理認為,子女負有贍養父母義務。但本案原告起訴的真正目的是希望兒子李向前“常回家看看”,多探望父母雙親,并非要求判決子女給付贍養費用。為此承辦法官并未機械辦案,而是一方面多次做李向前的思想工作,從傳統美德、家庭和睦多方面勸說被告;另一方面勸解原告,雖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但是隨著子女成家立業,對于與子女的溝通也應隨之改變,應適當尊重子女。經過做雙方的思想工作,最終李向前同意前往看望其母親,李大力夫婦放棄要求其給付贍養費的訴訟請求,至此雙方前嫌盡棄。(因涉及隱私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