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無錫中院對大學生小吳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生。

 

小吳自幼家貧,父親收廢品供其讀書。寒窗苦讀十二年,成功考入大學使小吳和這個家庭看到了改變生活的希望。畢業后,小吳先后在杭州、深圳、江陰等地工作,能力突出的他本應有一個美好的未來,可是,前途光明的小吳卻為情所困,因愛生恨,最終釀成彌天大禍。

 

200911月,小吳在江陰工作時認識了在足浴店上班的曉雨,一見鐘情的小吳對她展開了愛情攻勢,然而,曉雨的回應卻總是不冷不熱、若即若離。經過一年時間的苦苦追求,小吳費盡心思仍然沒有贏得曉雨的芳心,甚至只換到她的嘲笑和警告。

 

此時,小吳剛剛丟了工作,這段只有付出沒有回報的感情更讓他感到深深的挫敗感,絕望之余,他決定要和曉雨一起死。201010月的一個晚上,小吳攜帶水果刀來到曉雨下班必經的公交站臺守候。第二天凌晨1點多,當曉雨和同事路過時,小吳上前攔住曉雨,用刀猛割其頸部,使曉雨當場死亡。隨后小吳逃離現場,回到住處嘗試割腕自殺未成,在惶恐中撥打110投案自首。

 

法官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小吳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考慮到小吳有自首情節,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生。

 

據了解,小吳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但平時沉默內向,與周圍的人缺少溝通,朋友不多。沒有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愛情觀,這是小吳在遇到感情問題時不能正確對待,最終造成慘劇的主要原因。法官提醒大學生需引以為戒,重視人格的全面培養,以更自信、更成熟的心態面對漫漫人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