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由球迷自發組織的業余足球賽,由于一個無意的犯規動作,導致球友受傷倒地,整整休養了三個月。而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和爭取應得的賠償,昔日的球友又成了法庭上的原告和被告,園區法院近日成功調處了這起因踢球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原被告雙方最終握手言和。

 

80后出生的趙大楷和周君武都是十足的球迷,因此經常組織好友進行業余的足球對抗賽。2010630日的晚上七點左右,他們各自召集了球友,相約在園區獨墅湖體育公園球場上比賽,由于是業余比賽,本著“友誼第一,比賽第二”的宗旨,因此也沒有設置專門的裁判,比賽規則全憑自覺遵守。

 

比賽進行到一半時,周君武一方的后衛將進犯門前的球大腳解圍,踢向了趙大楷一方的半場,周君武作為前鋒,立即沖上去爭搶,而趙大楷作為對方后衛,也上前爭球,沒跑幾步就追上了球,立馬一腳傳給了本方的守門員,正當他解圍成功準備折返時,后面快速趕來的周君武由于慣性,一下子將趙大楷推翻在地。其他球友見有人受傷,立即停止了比賽,查看后發現趙大楷已經倒地昏迷,便立即撥打了120,將他送往了醫院進行治療。

 

事后,經蘇州及上海兩家醫院的診斷治療,趙大楷傷后休養了三個月時間,僅醫療費就花去近5萬元,加上誤工、護理等各項費用,損失超過9萬元。由于涉及賠償數額過高,雙方協商不成,趙大楷遂將周君武訴至法院,要求周君武賠償各項費用共計91281.7元。法庭上,法官通過雙方質證,并傳喚證人到庭佐證,終于了解了事發經過:事發當時雙方爭球過于激烈,導致發生身體碰撞,由于趙大楷背對周君武,因此對該碰撞的發生沒有絲毫防護,導致被撞倒地致傷,周君武雖然當時確有撞人的行為,但當時正處于競賽中,該行為也僅是為了爭搶目標球,而非有意為之。法官當庭作了調解,雙方也均表示同意,最終原告方變更訴訟請求,雙方調解達成一致,由被告周君武補償原告趙大楷人民幣14000元,昔日的球友終于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全民健身”作為一種全新的生活方式時下正逐漸為世人所倡導,但業余競賽往往是自發組織,安全保障及服務配套不能同專業競賽相比,尤其是類似足球比賽這種比較激烈的競技類運動,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如果不小心遭受人身或者財產的損失,一定要通過合法正當的途徑妥善解決,同時對于受損害一方,也要提高法律意識,以便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