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親兄弟明算賬”,但為了“算清賬”,張芝山鎮顧家兩兄弟竟然大打出手,對薄公堂。這不禁讓人感嘆:“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68日,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對這起兄弟間的故意傷害案作出一審判決。

 

早年,顧家弟弟向哥哥借了一筆錢,哥哥多次討要,弟弟卻久拖未還。去年1124日上午9時許,顧家哥哥帶著兒子小顧等人到其弟弟家中去討債,在院門外便與弟弟發生爭吵。爭吵中,當哥哥拔下弟弟家大門插銷準備進入院子時,弟弟一腳踢在哥哥拔插銷的右手上,哥哥隨即打開門與弟弟發生打斗。小顧見狀遂上前幫助其父親一起毆打叔叔。見狀,弟弟轉身逃離,在逃離過程中滑倒在地,此時哥哥趁機拿起院子里的水桶砸中弟弟的額頭部,小顧猛踢自己叔叔的右胸部、腰部數腳。致使顧家弟弟額部裂傷、肋骨骨折。經鑒定,被害人損傷程度為輕傷。

 

法院審理認為,顧家哥哥及其兒子小顧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為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法院分別判處顧家哥哥及其兒子小顧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附帶民事賠償人民幣2663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