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透支銀行卡消費700余元玩失蹤;十年后,為索要借款向法院提起起訴,當事人陸某萬萬沒有想到,連他自己都忘記欠銀行的幾百元錢,卻逃不脫法官的法眼。日前,江陰法院利用案件信息比對系統,成功控制了陸某的財產,執結了這起歷經十年的積案。

 

200032日,建設銀行江陰支行向江陰法院提出申請,要求陸某償還信用卡透支款757.64元及逾期利息。江陰法院立即向陸某發出支付令,責令其15日內償還完畢。但陸某逾期后一直未履行,甚至玩起了失蹤。雖經法院多次調查,但因其名下無可供執行的財產,致使案件執行陷入僵局。

 

20107月,江陰法院的承辦法官在案件信息系統中進行比對時,發現陸某對林某享有債權8000余元,于是啟動了執行程序,督促林某償債。日前,當林某將8000余元交到法院時,江陰法院依法扣留了陸某應支付給建設銀行江陰支行信用卡透支款本金757.64元及逾期利息合計1200余元。當陸某拿到剩余的7000元執行款時,又羞愧又感謝地說:“當初是想賴掉銀行的錢,這么多年我也早忘了,沒想到法官這么認真,還翻出舊賬,不過法官及時幫我追回了欠款,真的非常感謝。”至此,兩起執行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據了解,江陰法院自2009年根據最高法院統一部署開始清理積案,二年來,共清理積案6000多件,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和上級法院的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