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通”傳銷案二審維持原判
作者:翟敏 仲苑 發布時間:2011-06-10 瀏覽次數:730
鎮江市中級法院9日對“世界通”傳銷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了施永兵等人的上訴,維持原判決。
2007年1月,施永兵在香港注冊成立世界通公司,并先后招募強科信等人加入世界通公司。他們謊稱“Link-World”軟件是由美國投資公司加盟開發的高科技產品,以點擊廣告賺錢等做虛假宣傳。公司設計了“協同分銷代理制”的營銷模式,將代理商分為6個級別,規定至少一次性購買5張該軟件卡,交納人民幣4496元才能成為代理商。代理商則根據直接發展下線的數量及售卡總量晉升級別,獲得一定比例的提成,從而刺激代理商不斷發展下線,引誘他人參加。2007年11月至2009年6月間,施永兵等人在全國20多個省、市、自治區發展各級代理商13.5萬余人,銷售軟件卡480余萬張,涉及購卡金額總計人民幣9.9億余元。
3月29日,鎮江市京口區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主犯施永兵有期徒刑九年,對四名從犯判處有期徒刑四至二年,并處相應罰金,涉案贓款予以追繳。判決后,施永兵等人均提出上訴。鎮江市中院經審理后認為,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定性準確,量刑適當,作出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