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加入了WTO已經過去十年,中國世界工廠的地位得道了鞏固與發展,但是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資本市場的擴大,人口結構的變化,作為世界工廠的中國的可持續發展越來越成為受人矚目的焦點。中國經濟也迎來了變革的新時期,也迎來了許多先進國家都經歷過的產業結構的調整,而決定著產業結構調整成功與否的關鍵,知識、技術的進步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在促進和保障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的法律機制中,知識產權機制通過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對人們就其特定的智力成果在一定期限內的專有權的確認和保護,發揮著直接的和獨特的作用。

 

一、從產業國際分工視角分析各國知識產權狀況

 

一段時期以來,在很多外國媒體上出現了這樣的觀點:在制造業方面,中國已經成為世界的工廠。近年來,中國制造業的確發展很快,以廣東東莞市為例,作為世界電腦資訊產品重要制造基地,東莞生產的電腦磁頭、機箱及半成品占全球40%份額,敷銅板、電腦驅動器占30%份額,制造電腦整機所需的零配件95%以上都可以在東莞配齊。在電腦業已形成了”東莞制造,走遍全球”的美譽。早在1999年,全球彩電銷售量中40%是在中國生產的,世界上的復印機在中國生產的大約占六成。目前,有100多種產品產量我國處于首位。

 

盡管如此,說中國已成為世界工廠也為時尚早。德國經濟學家烏爾里希提出質疑并指出:”制造”和”加工”是兩個不同含義的概念[1],兩者的區別在于對核心技術的原創性的掌握情況,用”加工”的字眼形容目前中國在產業鏈中的地位最準確。我們希望中國能成為世界工廠,但目前中國還遠不是世界工廠,而只是加工廠。制造業的發展分為三個階段:一是初級產品生產階段;二是加工、裝配階段;三是自主知識產權階段。目前,發達國家均已進入自主知識產權階段。美、日、德、英均以裝備制造業作為主要支柱重點發展,并根據各自國情形成了一定的產業分工,在某些主導制造領域形成了較強優勢。例如,日本以生產電氣機械為主,德國以生產運輸機械為主,美國以生產飛機、集成電路為主。對于一般制造業,各發達國家均不同程度地將其向發展中國家和地區轉移,由此形成了發達國家日益趨于”頭腦國家”、發展中國家日益趨于”軀干國家”的分工格局。以IT產業為例,這個產業鏈分割為高端、中端和低端市場。發達國家實際上是靠賣標準、賣技術賺錢,他們在人力資源的投入、原材料的消耗上投人很少,獲取的卻是整個產業70%以上的利潤。新興的工業化國家和地區在高新領域中,包攬了中間制造中的大部分環節,他們獲得的利潤在20%左右,而發展中國家處在IT產業的組裝末端和低端,他們所獲取的在全行業的利潤中只占6%左右。從這一分工中可以看出,我國珠江三角洲、長江三角洲在世界的電腦、IT產業的產品中所占的市場份額很大,但是賺的錢很少。同樣地,國內一些地區統計的GDP增長很快,但是當地的收人水平并不高,財政收人增長相對較慢,部分原因就在于關鍵性零部件的采購是從國外采購的,被國際跨國公司控制了,市場也被跨國公司控制了,只能賺一些組裝加工的錢。因此這種國際分工的現狀對我們非常不利。盡管信息產業已經成為我國工業的第一支柱,但關鍵技術仍然是別人的。專家把基于技術的國際專業分工分為五個層次:第一層次處于分工架構的最頂層,是新技術、新產品研制者和知識產權、標準的擁有者;第二層次是核心部件的生產國;第三層次是附件生產及加工裝配國;第四層次是資源供給國;第五層次也是最下層是產品銷售國。在整個產業鏈中,是處于最上層次的國家憑借其技術優勢,取得了產品生產的最大利益。所以有”三流企業賣苦力,二流企業賣產品,一流企業賣專利,超一流企業賣標準”之說。

 

二、知識產權保護已經成為各國繼取消關稅壁壘后的一項重要的貿易保護措施

 

隨著我國加入WTO和作為WTO最重要的協議之一的TRIPS協議的簽定。知識產權在國際和國內的地位越來越重要,知識產權與經濟的聯系越來越緊密,知識產權保護已經成為繼取消關稅壁壘后的一項重要的貿易保護措施,愈來愈受到各國的重視。特別是近幾年來,一些外國公司不僅利用知識產權搶占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市場而且對傳統產業市場也進行了圈占。據統計,外國公司在我國獲得的通訊、半導體類授權專利數量約占我國同類授權專利的90%以上,醫藥和計算機行業約占70%以上。在傳統產業上,如,世界最大的拉鏈制造企業日本YKK公司近幾年來在中國獲得200多項專利,其中約80%與拉鏈有關。

 

三、中國知識產權現狀及遭遇的發展瓶頸

 

我們必須要增強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制造能力。而我們國內企業,卻普遍對培育和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重視不夠,有的大型企業甚至多年來連一項專利都未申請,也有些企業在技術上一直依賴引進,結果陷人”引進--落后再引進再落后”的怪圈通過美國高通公司對中國生產高通公司倡導的CDMA標準的手機索取高額專利許可費等一系列事件的發生,使我們更進一步看到,知識產權已經成為推動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企業如果缺乏自主的知識產權,在市場競爭中就會處于被動挨打的局面。  

 

知識產權作為最重要的生產要素和財富資源,已經成為企業核心競爭力乃至國家競爭力的重要體現。知識產權對發達國家和地區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而對我國的作用還有待各級領導和社會公眾進一步加強認識。但我們確實要清醒地看到,一方面,低勞動力成本的傳統優勢正在被削弱,在知識產權成為競爭工具的新形勢下,沒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僅靠低成本的競爭優勢正在逐漸喪失;另一方面,我國大部分企業的核心技術,主要依靠的是”引進”和”模仿”別的企業,很少擁有自己的專利和自主的知識產權,一旦被別的企業認定,就會被提起侵權訴訟。中國經濟正面臨界發展”瓶頸”,適時轉型,突破”瓶頸”,則提升到新的發展階段,若不能及時覺醒,則最終會被扼住發展的脖子,失去發展的空間。

 

四、知識產權制度是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支撐,也是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重要保障

 

面對科技競爭日益激烈以及科技進步與經濟發展聯系越來越密切的態勢,作為社會關系調節器的法律應當充分發揮其能動作用。雖然法律本身不能直接帶來科技的進步和經濟的繁榮,但它可以通過科學、合理的制度設計為科技進步和經濟繁榮提供必要的條件和適宜的環境,從而去促進和保障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在促進和保障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的法律機制中,知識產權機制發揮著直接的和獨特的作用。知識產權機制主要是指通過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對人們就其特定的智力成果在一定期限內的專有權的確認和保護,來鼓勵科技成果的生產、傳播和利用,從而刺激經濟增長的機制。這就在具體的領域中實現了科技、經濟和法律的有機結合[2]。

 

知識產權制度是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支撐,也是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重要保障。加快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必須堅持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強化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

 

一是加強科技政策、產業政策和知識產權政策的銜接協調,特別是要強化科技重大專項、產業重大創新工程和知識產權布局之間的聯系,突出知識產權對技術創新、產業發展和技術進步的促進作用。

 

二是鼓勵引導企業和研究機構加大投入,集中力量著力突破重點領域影響產業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加速形成知識產權,加大對具有重大社會效益創新成果的獎勵力度,提高自主知識產權的創造水平。

 

三是積極研究推進自主創新成果轉化的政策措施,完善高校和科研機構知識產權轉移轉化的利益保障和實現機制,鼓勵企業聯合構筑專業聯盟,建立高效的知識產權評估交易機制,引導開發和運用具有區域特色的知識產權。

 

四是強化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鼓勵企業積極申請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支持企業主體加大知識產權投入,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投融資體制機制的創新。

 

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充分發揮知識產權的基礎保障作用,將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大力發展。

 

 



[1]

《中國經濟時報》20021213

[2]趙震江、袁泳:《論科技和經濟一體化的法律機制》,《北京大學學》199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