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動了我的“奶酪”
作者:丁立亞 方樹清 發布時間:2011-06-07 瀏覽次數:585
王某兄弟倆只有一個宅基地。后來,王某看中了第三人何某的宅基地。不過,鄰居錢某已經在何某的宅基地上種植了胡桑。為了彌補錢某的損失,王某就與錢某進行協商,愿意將其名下的0.43畝土地與錢某進行調換。錢某表示同意,雙方于是簽訂了土地流轉協議。錢某于是將胡桑改種在原王某名下的0.43畝土地上。
時間到了2011年3月,王某突然反悔。他認為,土地流轉協議被人動了手腳,期限應該是5年而不是25年。為此,雙方糾纏了好幾次。王某還帶著一家老少毀壞錢某已種植的胡桑,要求錢某返還該耕地的承包權。
錢某也是一肚子委屈,當初簽協議的時候明明寫的就是25年,自己根本就沒動過什么手腳,村里的干部可以作證。
協商不出結果,錢某便一紙訴狀將王某起訴到法院,請求法院判決0.43畝耕地的承包經營權歸自己享有,要求被告王某停止侵害。而被告王某則一口咬定,轉讓期限被人動了手腳。不過,王某既無法提供證據證明,也不同意做鑒定。
法院經審理認為,錢某已經通過轉讓方式取得該0.43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對該耕地依法享有承包經營權,被告不得進行侵害,故對原告錢某的訴訟請求依法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阿拉伯數字雖然書寫方便,便于識別,但顯而易見地也存在著易被偽造的缺點。因此,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一定要將數字大寫。同時,在簽訂票據、借據、協議的時候,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這樣即便有糾紛發生,自己也能夠提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