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一名國家公務人員,卻經不住金錢的誘惑,放棄公職網上經商,在淘寶網上銷售假冒世界名牌商品,短短數月,月收入從最初的幾萬元飆升至百萬元。2011年6月1日下午,江蘇省江陰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并當庭宣判了這起特大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罪案,依法判處被告人李志峰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判處被告人袁江、李成良、朱洪輝緩刑并處罰金。該案為國家工商總局公布的2010年查處的全國打假十大典型案例之首,國務院專項辦掛牌重點督辦案件。

  放棄公職當老板  網店上賣假名牌

  現年32歲的李志峰出生于湖南省邵陽市,當年以邵陽市高考第一名的優異成績被知名學府同濟大學錄取,所學專業為網絡工程。本科畢業后又攻讀了在職碩士研究生,后順利考上了上海市的公務員。李志峰用實際行動證明了“知識改變命運”的說法,從湖南農村來到上海這個國際大都市成家立業,但他并不滿足于每個月拿幾千元薪水的生活,他覺得憑自己的聰明才智完全可以讓家人生活得更加無憂。特別是2008年兒子出生后,他就一心想著掙大錢,給家人創造更加優越的生活環境。

  在利益的驅使下,2009年2月,李志峰在淘寶網上注冊了一家名為“格調名仕館”的網店,最初他考慮在網上賣化妝品,但是通過一段時間的考察,他發現在網上賣化妝品不如賣假冒國際知名品牌服飾的利潤高,因為在他看來,“中國人都喜歡追逐國際名牌,即使是假的也趨之若鶩。”2009年7月,他嘗試著在網上銷售假冒國際知名品牌的商品,如“LV”、“古奇”、“阿瑪尼”、“范思哲”、“普拉達”、“巴寶莉”等國際一線品牌,并宣傳網店的目標是建立一個打造男人的格調、文化、品味、時尚的夢想平臺。為了擴大生意,李志峰先后又注冊了“糯米之家旗艦店”、“洛神品牌原單店”兩家網店。此時的李志峰對自己的未來有了一個新的規劃,而把正當的工作丟在了一邊,不久向單位遞交了辭職報告。

  網上售假規模化  月收入達上百萬

  準備大干一場的李志鋒,在上海景聯路桃園小區租賃了一幢別墅作為經營場所和倉庫。2009年9月,在初步掌握了網店銷售模式后,李志鋒在淘寶網上購買了網店管家程序,并通過朋友的關系,以上海外通網絡公司的名義為并無營業執照的“上海格調名仕館”招募工作人員,還按照分工設立了創意部、分店部、推廣部、客服/售后、倉庫等五個部門,開始了網店的規模化操作,其網羅的工作人員多達38名。

  李志峰除了分類管理各部門外,最主要的工作是親自聯系貨源,這些假冒商品的主要來源是廣州、深圳、杭州等服飾批發市場,只要瑕疵不大的,李志峰進回來以后,都會由倉庫管理人員編號排序,并在淘寶網店管家的庫存管理中輸入相關信息,客戶通過瀏覽網頁,就可以根據照片和價格進行選擇,收到客戶通過支付寶付款或銀行匯款后,發貨人員就下單通過郵寄方式發貨。為了確保售假“萬無一失”,李志峰從不輕易向員工透露進貨渠道和貨物真實來源,只是告訴員工“這些貨是從廠家拿過來的尾單”。除核心崗位的員工外,無論是跟客戶交流的工作人員,還是網上買家,幾乎沒人想到,所謂的國際知名品牌,實際上和批發市場的一些假冒商品“并無二異”。

  因為在淘寶網上開店不需要商品銷售的授權證書,所以李志峰在淘寶網上賣假名牌就不易被察覺,而且他賣的商品仿冒程度很高,并且都是打著“原單正品尾貨”的招牌招攬顧客,因此的確吸引了大量網民的注意。加上他出售的標價是正品的一至二折,在當下國際品牌商品在國內售假“居高不下”的情況下,李志峰賺錢變得“輕而易舉”,2009年9月,李志峰開網店第一個月的收入是10萬元,到2010年9月,他的月收入已經飆升至100多萬元,規模之大,生意之火,令他自己都甚感意外。2010年11月,李志峰打算以“上海格調名仕館”為品牌,自產自銷商品,并且已經著手前期準備工作,例如找設計師和服裝廠談自己品牌的設計和生產,李志峰原本以為自己的事業即將到達另一個頂峰,卻萬萬沒有料到自己的命運會因為一名顧客的投訴而徹底改變。

  客戶不滿遭投訴   倉庫被查露原形

  2010年9月,由于李志峰的生意越做越大,他在上海租賃的別墅已經放不下貨物,而且上海打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形勢日趨嚴峻,于是李志峰決定將倉庫轉移。恰巧李志峰打聽到妻子的堂妹夫在江陰鄉下有不少廠房,地方大又隱蔽,剛好可以用來當倉庫,而且江陰的物流成本比上海低很多,于是李志峰當機立斷將倉庫搬往江陰。與此同時,李志峰手下的9名工作人員也隨之轉移到了江陰,這些員工主要是負責接收查驗貨物、網上與客戶交流、包裝發貨等工作,他們的月薪最少的2000元,最多的5000多元。

  2010年11月的一天,熱衷在網上購買國際名牌的江陰市民張先生在“上海格調名仕館”看中了一件巴寶莉的外套,標價是1700元,而該外套在專賣店的標價要上萬元。張先生尋思可能是圣誕節臨近,這家網店有特殊渠道能弄到國外的原單貨,他瀏覽網店時看到,該店信譽度是很高的雙皇冠,顧客點評也幾乎都很滿意,于是很放心地買了下來。張先生上午訂單,下午就收到了貨物,打開一看,衣服質量并沒有網店宣稱的那么好,還有線頭等小瑕疵,而且穿著有一點大,于是張先生跟網店交涉,希望能重新換一件,但是客服說不給換,于是張先生一怒之下向江陰工商局進行了投訴。

  2010年12月8日,江陰工商局接到舉報后,通過仔細調查,發現了李志峰設在江陰的倉庫,并與公安機關一起聯合對倉庫進行了查處,現場抓獲9名工作人員,查扣10000余件假冒國際知名品牌的服裝鞋帽箱包等,貨值高達5000余萬元,其中有3名工作人員構成刑事犯罪。由于網店沒有工商營業執照,商品也沒有得到授權,所以李志峰曾對員工千叮嚀萬囑咐,要注意倉庫地址的保密,但還是因為一起購物糾紛導致倉庫被查,這是李志峰始料不及的。

  當李志峰得知倉庫被查后,他曾第一時間向律師咨詢,然后到上海尋找對自己有利的證據,當他看到自己在淘寶網上賣假名牌的事情被媒體曝光后,他感到事情變得更加嚴重了,于是逃到湖南長沙,打算避避風頭,之后又前往貴州省興義市,準備另尋出路。2011年2月26日,江陰警方通過近2個月的艱苦追蹤,終于將潛逃到貴州省興義市頂效鎮,在一家網吧上網的李志峰抓獲。

  庭審現場懺悔遲   人才淪落為罪犯

  6月1日下午,江陰法院第一審判庭內,李志峰等人利用互聯網在淘寶網上銷售假冒世界一線知名商標商品案正在開庭審理。站在被告席上的李志峰失去了往日的意氣風發,面色暗淡憔悴,據他交待,他正是看好了電子交易市場的廣闊前景,才會放棄公職,投入網上生意的。與他一起站在被告席的,還有被告人袁江、李成良和朱洪輝,他們分別于2010年4月、10月受聘到上海格調名仕館工作,并在明知李志峰從事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情況下,仍幫助負責倉庫管理、后勤、記帳等工作。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志峰于2009年10月4日到2010年12月8日間,通過“上海格調名仕館”、“糯米之家旗艦店”和“洛神品牌旗艦店”三家網店,銷售假冒124個注冊商標的商品36110余件,銷售金額合計人民幣1174萬余元,違法所得人民幣410萬余元。其中被告人袁江、李成良于2010年5月開始,參與銷售金額合計人民幣786萬余元。2010年12月8日,被告人李志峰設在江陰的倉庫中涉及假冒62個注冊商標、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16195件被查獲,貨值金額合計人民幣315萬余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志峰為牟取非法利益,招募被告人袁江、李成良、朱洪輝作為工作人員,共同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和未銷售貨值金額均數額巨大,四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被告人李志峰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部分犯罪未遂,能坦白罪行并自愿認罪,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袁江、李成良、朱洪輝均為從犯,部分犯罪未遂,能坦白罪行并自愿認罪,予以減輕處罰并宣告緩刑。法院當庭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網購成為假冒產品流通新渠道,網上售假亟須監管

  如今,網上購物已經成為消費者的新寵,而網購的普及,也給了假冒產品盛行的流通渠道。在一些購物網站上,“LV”、“阿瑪尼”等仿冒的國際一線品牌商品充斥其中,賣家以“尾單”“正品”“高仿”等字眼含混其詞,消費者不知真相信以為真,或者因為價格低廉,半信半疑買一個試試,包括也有知假買假的。從某種意義上說,這種心照不宣也成了網購的“潛規則”。

  網購商家侵權國際一線品牌主要就是抓住了國內部分消費者崇尚國際名牌的心理,以假名牌、低價格為誘餌誘惑消費者。很多商家號稱,手頭上的貨品都是一線國際品牌在國內代工時,代工廠用尾料多加工出來的一些,或者是代工廠檢驗淘汰下來的貨品。而事實上,沒有哪個代工廠敢冒這個險,因為國際品牌的生產管理很嚴格,加工一千套衣服,可能只會給一千套多一點的原料,而標牌、拉鏈、紐扣這些配件,數量會控制得更嚴,一旦發現有正品或殘次品從這些廠家通過一些渠道流入市場,加工廠家會面臨高額的罰款。還有部分國際一線品牌,在國內根本就沒有代加工廠。

  盡管淘寶網等網絡購物平臺對于侵犯知識產權的商品一直都持嚴令禁止的態度,但是從李志峰案可以看出,網絡售假顯然還缺乏有力的措施進行監管,要想堵住網上售假的源頭,首先消費者應該端正心態,不要知假買假,給不法分子牟取暴利的機會;購物網站、監管部門應切實加大監管力度,加大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