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公開審理首例涉嫌組織黑社會犯罪案件
作者:邳法宣 發布時間:2011-05-27 瀏覽次數:1564
今年以來,江蘇省邳州市加大“打黑除惡”工作力度,取得明顯成效,一批涉黑涉惡犯罪團伙案件相繼告破。5月25—26日,邳州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韓某某、黃某等十二人組織、領導、參加的邳州市首例涉嫌組織黑社會犯罪的案件。邳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胡漢軍,邳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勇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評議員,政法委、檢察院、司法局、公安系統相關人員,被告人家屬,以及《新華日報》、《揚子晚報》等10多家媒體記者,共計近200多人旁聽了庭審。
5月25日,邳州法院第一審判庭內,國徽高懸,莊嚴肅靜。隨著審判長一聲令下,被告人韓某某、黃某等12名被告人被法警押上被告席。按照審判程序,審判長逐一審查了被告人的身份。公訴人指控:2008年9月份,被告人韓某某、黃某等人設立了邳州市民生抵押貸款信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在經營過程中,被告人以民生公司為依托,超出經營許可范圍從事非法吸儲及非法發放貸款業務,并吸納一批“兩勞”釋放人員、具有違法犯罪前科人員及社會閑散人員,有組織地實施非法討債活動,逐漸形成了以被告人韓某某、黃某為組織者、領導者,以被告人吳某某等五人為骨干成員,以被告人胡某某等10人為一般成員的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通過非法途徑先后獲取利潤數十萬元。
公訴人指控:該組織非法暴力討債,有組織地實施非法拘禁十一起、尋釁滋事十二起、妨害公務一起以及違法行為七起,欺壓、殘害群眾,對邳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嚴重破壞。
經過兩天的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合議庭評議,5月26日下午,邳州法院當庭宣判: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礙公務罪、聚眾斗毆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韓召棟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判處被告人黃榮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其余10名罪犯分別被判處一年二個月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