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交友不慎 誤入歧途終遭判刑
作者:朱建華 發布時間:2011-05-26 瀏覽次數:664
近日,大豐市人民法院審理一起共同詐騙案件。其中,被告人薛某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被告人薛某某是某著名院校的新聞傳媒學院的學生,平時放松學業,初入社會,缺乏正確引導,在社會上結交了一些“惡”友,在“惡”友的慫恿和好奇心的驅使下,結伙以制造假交通事故的手段(俗稱“碰瓷”),騙得被害人錢財,案發后,被告人薛某某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同案犯。
法院審理后認定,被告人薛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量刑時考慮被告人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同案犯,系立功,依法應對其從輕處罰且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等情節,遂做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