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了債未了 傾情調解平事端
作者:蔡紅琴 吳磊 發布時間:2011-05-26 瀏覽次數:568
近日,揚中法院開發區法庭調解一起非婚生子索要撫育費的案件。2009年7月份,原告之母黃某經人介紹與被告孫某(此時張與前妻并未離婚)相識,同年10月份兩人同居,2010年11月份黃某生一男孩即本案的原告。2010年8月份法院判決準予孫某與前妻離婚后,黃某滿心歡喜找到孫某,希望與其結婚。可孫某不但拒絕與黃某結婚,且拒不承認小孩是他親生。黃某萬般無奈,以兒子的名義將孫某告上法庭,要求孫某承擔非婚生子的撫育費二十余萬元。
該案的案情特殊且黃某情緒異常激動,如處理方式稍有不慎,勢必釀成惡果。庭審中,孫某態度強硬,非但不念舊情,而且拒不認子。黃某當庭提出進行親子鑒定,孫某雖然當時同意,卻在第二天一上班就向法庭遞交不愿意做親子鑒定的聲明。案件就此入僵局。
看到那嗷嗷待哺的原告、傷心欲絕的當事人,承辦法官另辟蹊徑,主動與孫某的單位領導溝通,共同做孫某的思想工作。面對法律規定的威懾效力、單位領導的諄諄教誨、承辦法官的苦口婆心、血濃于水的親情感化,情與法的交融讓孫某幡然悔悟,愿意承擔小孩撫育費。至此,持續了近5個月非婚生子索要撫育費的糾紛落下了帷幕。案件雖然結束,但黃某、孫某卻要在以后的幾十年中來彌補這起婚外情中自己所犯下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