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一只比特犬 被判入獄又罰錢
作者:李欣 發布時間:2011-05-25 瀏覽次數:541
偷狗和丟狗的現象在農村地區比較常見,很多人誤以為偷狗不算犯罪,殊不知,偷狗實際上也是犯法的行為。近日,睢寧法院審理了一起盜竊案,被告人吳某偷盜了一只價值3500元的比特犬,最終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2010年11月27日13時許,被告人吳某在駕車路經睢寧縣王集鎮王東村趙某家時,見趙某家中無人,便起了歹意,遂將趙某栓在家門前狗圈內的比特犬盜走。
據悉,比特犬(英文名:American Pit Bull Terrier),原產美國,是一種具有及優美的體型,發達的肌肉,絕頂聰明的頭腦,頑強的意志,驚人的耐力,良好的衛生習慣于一身的名貴犬種。經鑒定,本案中被盜比特犬價值人民幣3500元。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盜竊公民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被告人吳某曾因犯搶劫罪,于2005年5月31日被睢寧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2007年8月2日刑滿釋放。在刑滿釋放后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最終,吳某因盜竊罪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