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不和砍人砍車 三進宮再添新刑
作者:黃偉 陳翠娥 發布時間:2011-05-24 瀏覽次數:575
少年搶劫判五年,盜竊又添兩年刑,如今尋釁滋事再斗狠,又被判徒刑一年整。這便是張強,雖然剛剛三十出頭,已是三進宮的狠角色。如今只因與他人言語上有不和,便覺得對方不給其面子,自己沒辦法混了,隨即帶上“關公大刀”前去砍人,以要回臉面。
2011年2月某日,張強與陳輝因瑣事在電話中因言語不和而發生爭執,張強遂攜帶關公刀乘車趕至陳輝處,見到陳輝駕駛奧迪停在其附近時即持關公刀向其砍去,幸好陳輝反應快,及時避讓,才沒有受傷。陳輝見情況不妙,隨即開車閃人。自己雖然有驚無險,但車可沒那么幸運,自己的奧迪A6轎車左前門玻璃框側邊及下邊已經嚴重受損,車門上刀痕長達6、7厘米,經評估,損失價值近5000元。
后經句容法院審理認為:張強的行為雖然未造成人員傷亡,但為瑣事任意損毀他人財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遂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