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手頭緊,聽說樸樹比較值錢,就打起了村委會集體所有的樸樹的主意。近日,句容法院審理了這起盜竊樹木案件。

 

20112月下旬,張強找到自己的老伙計楊秋,商量挖點樹賺點錢花花,于是兩人一拍即合,攜帶手鋸、鐵鍬、鐵鎬等工具,在句容市某村西側的山上,盜挖該村村民委員會所有的胸徑21cm樸樹1棵,價值人民幣1100元;胸徑20cm樸樹1棵,價值人民幣1000元;胸徑10cm10cm16cm三株一體樸樹1棵,價值人民幣700元,合計盜竊財物價值人民幣2800元。后經他人報警而案發,張強于當日下午在運贓途中被抓獲歸案。

 

訴至句容法院后,經法官審理認為:張強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集體財物,已構成盜竊罪。遂判決其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其老伙計楊秋也被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