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信自己能中大獎,挪用公司資金買彩票被判刑
作者:太倉市人民法院 張朋朋 潘麗麗 發布時間:2017-11-22 瀏覽次數:736
2017年3月,太倉市人民法院審結了這樣一起案件,被告人陸某原系太倉市某母嬰店的員工,由于平時工作努力、業績突出,很快被提拔為店長。陸某平時喜歡購買彩票,尤其對雙色球情有獨鐘,每期彩票他都必買,剛開始只為碰碰運氣,購買的金額也比較小。在中過三等獎幾次之后,他堅信自己能中大獎,于是瘋狂購買彩票。他平時的工資收入基本都花在彩票上,甚至還欠下許多外債,無奈之下他想到挪用公司的貨款購買彩票,等中得大獎之后再歸還所欠下的外債。
2015年6月至10月期間,陸某利用自己擔任該店店長的職務之便,在未經公司允許的情況下,挪用該店的奶粉,私自變賣獲利后用于購買彩票,變賣奶粉共計價值人民幣30余萬元。剛開始,陸某采用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填補公司賬目的缺口,最終無法填補而被發現。陸某遲遲未中大獎,迫于各種壓力,于2016年5月向太倉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投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陸某身為公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其行為已構成挪用資金罪。鑒于其有自首情節,當庭自愿認罪,且已退還涉案資金并取得被害單位的諒解,對其以挪用資金罪,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十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