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來,我院始終堅持司法的群眾路線,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新要求,以院機關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為核心,積極延伸訴訟服務渠道,在3個法庭設立標準型訴訟服務站、在法庭駐地之外的11個鎮設立便捷型訴訟服務站,全面提升“一村一法官”活動的實效,著力打造三級訴訟服務網絡,得到了人民群眾的高度評價和各級領導的充分肯定。省高院專門以簡報的形式推介了我院的經驗和做法,《新華日報》、《江蘇法制報》等媒體進行了專題報道。

 

一、高標定位,真抓實干,努力建設一流的訴訟服務中心

 

我院本著“服務人文化、管理集約化、設施信息化、解紛一體化”的設計理念,建設了集訴訟服務、糾紛化解、糾紛分流三大功能于一體的700余平米的綜合型、標準化訴訟服務中心,給當事人提供了優質、周到、便捷的訴訟服務。

 

一是突出功能完善。我院訴訟服務中心設有無障礙通道、導訴臺、立案窗口、法官約見室、信訪接待室、信訪等候室、訴調對接辦公室、人民調解工作室、速裁庭等,實現了訴前調解、立案審查、繁簡分流、判后答疑、案件速裁、信訪化解等“一站式”、全方位、多層次、低成本的訴訟服務。同時,與檢察院聯合設立接訪室,共同做好民事、行政申訴案件的息訪維穩工作。

 

二是突出便民利民。專門設置了書寫臺、便民儲物柜、藥品柜、復印機等便民設施,良好的服務設施和工作人員的笑臉,讓前來的群眾能夠緩和激烈的情緒,以更加平和的心態面對各種矛盾。建立了服務窗口查詢、電子觸摸屏查詢、電話聲訊查詢和外網查詢“四位一體”的查詢體系,暢通了當事人自行查詢渠道,當事人可以通過任何一種方式查詢到個案動態信息和訴訟知識、法院地址路線及聯系方式等靜態信息。

 

三是突出群眾意識。不斷強化訴訟服務中心人員管理,要求每一名服務人員都牢固樹立起“思想上尊重群眾,感情上貼近群眾,工作上依靠群眾,把群眾當主人、當親人,把群眾的事當自己的事辦,讓群眾滿意”的意識。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柜臺滿意度調查系統,由當事人當場對法官的答復及服務滿意與否作出評價,積極征求群眾對我院訴訟服務的滿意程度,虛心接受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和加強訴訟服務中心工作。

 

通過訴訟服務中心的建設,2010年,我院共訴前調解各類矛盾糾紛1953件,成功化解1930件,且無一例引發投訴和上訪,人民群眾對法院的滿意度和認可度進一步提升;省高院交辦的34件重點信訪案件已全部化解完畢;中央政法委集中交辦的信訪積案14件,已化解13件。省高院、市委政法委、市中院、縣委政法委均用工作簡報對我院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經驗予以推廣,《江蘇法制報》于2011111,在A版頭條報道了我院的工作經驗,我院立案庭在2010年度全市法院立案條線綜合考核中位列第一名。

 

二、整合資源,強化職能,深入推進訴訟服務站建設

 

豐縣地處蘇魯豫皖四省七縣交界處,面積1449.7平方公里,下轄14個鎮,人口114萬,地域廣闊,人口眾多,有的鎮距離法庭較遠,群眾訴訟不方便。針對這些特點,我院主動打破地域限制,通過在3個法庭設立標準型訴訟服務站,在法庭駐地之外的11個鎮設立便捷訴訟服務站,努力將訴訟服務中心的職能延伸到最基層。

 

一是精心設置,構建基層訴服網絡我院依托于三個派出人民法庭與基層人民群眾聯系較為密切的優勢,首先在華山(巾幗)法庭設立了標準型訴訟服務站作為試點,在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后,又推廣了華山巾幗法庭的經驗,相繼在宋樓和順河兩個法庭建立了訴訟服務站。同時,結合巡回審判工作的開展,我院又在法庭駐地以外的11個鎮掛牌成立了便捷訴訟服務站,切實滿足人民群眾的法律需要。

 

二是發揮優勢,深入開展便民服務。在縣委縣政府和市中院的大力支持下,目前我院三個人民法庭的標準型訴訟服務站軟硬件設施已經配置齊全,不僅有專門的人員負責,還專門配備了休息座椅、老花鏡、筆墨紙張、訴訟服務手冊等便民設施,實現了遠程立案、電子簽章、法律咨詢、假日法庭、判后答疑等各項功能。在訴訟服務站的管理機制方面,3個法庭的訴訟服務站由法庭庭長具體負責管理,11個便捷型訴訟服務站的工作由立案庭庭長牽頭,安排法官每周到工作站巡訪接待,一方面開庭審判、調解案件,一方面負責接待來訪群眾,全面履行訴訟服務中心職能。

 

三是強化實效,有效化解矛盾糾紛。訴訟服務站運行以來,我院共安排法官460余人次深入到訴訟服務站開展訴訟服務工作,接待來訪群眾1700余人次,調解糾紛268件,收轉訴訟材料80余件,受到了各級領導的充分肯定和群眾的一致好評。2010812,省婦聯張京霞主席在視察我院華山巾幗法庭的訴訟服務站后,專門題詞“巾幗法庭,婦女群眾溫暖之家”,對我院工作給予肯定和鼓勵,華山巾幗法庭被省婦聯評為全省“巾幗示范崗”。

 

三、精心組織,狠抓落實,大力開展“一村一法官”活動

 

為了更好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保障民生,扎扎實實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我院在轄區14個鎮360個行政村扎實開展一村一法官活動。

 

一是創新工作機制。組織法官深入基層農戶家中,采取走訪、座談的形式,向廣大農民、村委會干部了解社會主義新農村發展建設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重點了解農村因各種糾紛而可能會上升為訴訟的數量、類型、特點,以新的理念和思路幫助破解農村發展難題,切實為轄區群眾辦實事、解難事、做好事。20104月,我院法官在走訪常店鎮侯老家村時,發現該村23戶村民與常店鎮鎮政府和侯老村村委會產生糾紛,并欲進京赴省集訪。我院立即將了解到的情況向縣委匯報,在縣委政法委幫助、協調下,最終由法院主持調解解決,化解了一起重大信訪隱患,省高院專門以信息形式對我院的工作經驗予以了轉發。

 

二是拓展活動形式。針對農村群眾的訴求和反映,我院堅持實行預約立案、上門立案、“假日法庭”、巡回法庭等,深入田間地頭、農戶家中巡回辦案,就地調解,有效把矛盾糾紛化解在當地,消滅在萌芽。強化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建立法官定期巡回指導制度,選派法官定期進行法制宣傳、講授法律法規、傳授調解技巧、提供法律咨詢,2010年我院被省高院、省司法廳評為“全省法院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

 

三是鞏固活動成果。自活動開展以來,全院組織法官760余人次深入田間地頭了解民意,發放法官聯系卡3500余張,收集意見和建議68條,排查不穩定因素102件,開展巡回審判267次,有力促進了農村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確保了人民群眾安居樂業,深受各鎮黨委、政府和村委會及人民群眾的熱烈歡迎。豐縣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趙保華專門對我院這項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全縣機關認真學習借鑒,省高院專門以信息形式,轉發了我院的工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