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揚州維揚法院經過多方努力,成功協調解決因拆遷而引發的三起連環案件,將訴訟多年的連環積案成功化解。

 

20076月,揚州市國土局以維揚區西湖鎮司徒村委會未依法辦理用地手續,擅自在該村新莊組興建“新莊小區”,其建成出的12幢二層聯體住宅樓和7幢三層單體住宅樓屬非法占地為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司徒村委會退還非法占用的集體土地,沒收非法占地建設的12幢二層聯體住宅樓和7幢三層單體住宅樓。王某的房屋在處罰沒收之列,王某不服該決定,訴至維揚法院。

 

20094月,揚州市國土局發出“關于征收集體土地的通知”,將包括王某房屋所占用的集體土地在內的新莊組土地征歸國有。200910月,維揚區蜀崗新區管委會以排除妨害為由將王某訴至維揚法院,經審理維揚法院作出王某騰房搬離的判決。王某不服,上訴至揚州市中級法院。另外,王某訴維揚區政府拆遷行為違法的行政案件,于200912月也訴至揚州市中級法院。

 

針對新拆遷條例出臺后,當事人對補償的心理預期較高的現狀,維揚法院本著案結事了、徹底化解矛盾和及時清理長期積案原則,謝應松院長親自參與協調,就王某的特殊情況先后與維揚區政府、西湖鎮政府、蜀崗新區管委會等多次進行溝通,分管院長張圓亦多次帶隊實地了解雙方分歧。經過多輪反復協調,最終維揚區政府同意按法院擬定的補償方案對王某進行安置補償,并就安置房的樓層和戶型給予合理照顧。王某表示滿意,案件全部撤訴。至此,訴訟長達四年的三起因拆遷而引發的連環積案終獲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