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惠山法院前洲法庭三天為特困當事人追回拖欠兩年賠償款
作者:金民 華靈芾 發布時間:2011-05-10 瀏覽次數:551
日前,無錫惠山法院前洲法庭三天內成功為當事人追回了已拖欠兩年且涉村委的交通事故賠償款,當事人專程向執行人員送來了感謝信。
兩年前,某貨車與一卡車在某村路口相撞,造成當時坐在貨車副駕駛位置的河南籍打工者劉某顱腦損傷、左額骨骨折。由于該村村委在路口私自設立且無警示標志的“限高2.1米”的障礙物是造成該起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法院在判決時明確由村委賠償劉某11967元經濟損失。為討回賠償款,劉某在老家和無錫來回奔波,卻因種種原因遲遲未能拿到賠償款。劉某家境貧寒,且配偶已去世,兩孩子尚年幼,生活十分困難,當其在向前洲法庭申請強制執行時情緒激動,意欲上訪鬧訪。獲悉劉某的實際情況后,執行人員主動捐贈劉某三百元“救急款”,初步緩和了申請人的對立情緒,
隨后,前洲法庭立即啟動涉府涉村案件快速聯動機制,積極與村委溝通,但村委堅決不愿賠償,要求找保險公司承擔責任。庭長和執行人員連續三天到村委做工作,釋法明理,要求村委充分體諒劉某的艱難處境及可能引發的涉訴信訪隱患,耐心細致地做好法律釋明工作。在法院的積極努力下,村委最終意識到應負的法律責任,主動拿出了全額賠償款,一筆拖欠兩年的賠償款三天內順利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