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句容法院審理了一起盜竊案件。一位家庭主婦在參加丈夫的同事聚會上,因對金錢的強烈欲望導致偷竊丈夫同事的錢包,事后后悔萬分,但事實已造成,傷害也已造成,事后,不僅這位家庭主婦承擔盜竊的惡果,其丈夫也因此事而深受影響與打擊。一時的欲望險些摧毀了一個原本幸福的家庭。

 

201012月的一天,王某攜帶妻子劉女士與其同事李某一起去某KTV娛樂,在娛樂期間,李某將其外套脫放在沙發上,其放置在外套內側的錢包被劉女士看見,劉女士看到錢包很厚,里面有很多錢,一時貪念沖昏了頭腦,便乘李某不注意時,偷偷的將錢包拿出來,帶至女廁所,拿走錢包內2000余元后,將錢包扔在女廁的垃圾桶內。隨后李某發現錢包不翼而飛,便到處尋找并報警處理,次日,該KTV通過調取女廁走廊的攝像,發現在李某錢包丟失期間,劉女士的形跡可疑。隨即將該情況通知了李某,劉女士在回家之后,心生害怕。隨將該事情及時告訴了丈夫王某,通過王某將2000元還給李某,剩下的錢由劉女士自己還給了李某。隨后,接受公安機關調查詢問時,劉女士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庭審中,劉女士淚流滿面,對自己做出的事情后悔萬分,鑒于劉女士在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積極退贓,視為自首,且并無前科,依法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最終法院判決劉女士犯盜竊罪,判處罰金四千元。

 

法官提醒:一時的貪念,導致劉女士誤入歧途。劉女士的行為不僅使自己獲得相應的懲罰,同時也給其丈夫王某帶來了很大的傷害,使得王某與同事之間的關系變得尷尬,劉女士的行為讓其周圍的親友也受到指責,希望通過這個案例使得大家在做事情的時候,尤其是可能是違法的事情的時候,多考慮考慮這件事的后果,以及對身邊的親友的后果。克制住自己不應該有的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