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賠償金祖孫撕破臉 真情調(diào)解法官暖人心
作者:于志麗 發(fā)布時間:2011-04-28 瀏覽次數(shù):654
近日,東臺法院成功調(diào)結了一起孫女起訴祖母要求分割祖父死亡賠償金的案件,使得一場家庭矛盾得到化解。
2010年4月,曹桂蘭與黃長根的長子黃天生因病死亡,留下了3歲的婚生女黃小英。半年后,黃長根又因交通事故死亡。不久,曹桂蘭與交通事故肇事方達成了賠償協(xié)議,獲得了14.4萬元的賠償金。豈料就是這筆賠償金,卻讓祖孫倆對簿公堂。
東臺法院受案后,考慮到本案當事人本來是一家人,如果簡單判決了事,官司結束后親情必將蕩然無存。因此,承辦法官積極主持雙方進行調(diào)解。原來,黃小英的母親李曉芳沒有穩(wěn)定工作,平時靠種地維持生計。丈夫去世后,公公曾向自己承諾愿意支付4萬元作為黃小英的撫育費。現(xiàn)在撫育費尚未支付,婆婆又拒絕黃小英參與賠償金的分配,想到女兒將來的生活和教育問題,李曉芳頓時淚流滿面。曹桂蘭則擔心孫女才3歲,賠償金肯定由李曉芳保管。這筆錢最終能否用在黃小英身上,還是個未知數(shù)。
了解情況后,法官從情與法兩方面耐心、細致地做雙方工作。一方面,指出死亡賠償金雖然不屬于遺產(chǎn),黃小英無法參與死亡賠償金的分配,但是黃長根曾經(jīng)承諾支付給黃小英4萬元的撫育費,如果黃小英要求從祖父的其他財產(chǎn)中支付該費用,將會引起新的訴訟。從情理上講,原本一家人相親相愛,媳婦孝順公婆、祖孫相處和睦,現(xiàn)在作為橋梁的黃天生雖然不在了,但是婆媳、祖孫關系卻是不變的。李曉芳對女兒黃小英,勢必要盡到做母親的責任,在黃小英長大成人期間,花費又何止是區(qū)區(qū)幾萬元啊!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法的勸說,終于使雙方達成協(xié)議,曹桂蘭一次性給付黃小英3.5萬元。久違了的親情,又再次降落到這個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