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爭夫62萬死亡賠償金 媳婦攜子將婆婆告上法庭
作者:李峰 居敏曉 發布時間:2011-04-27 瀏覽次數:737
結婚不到兩年,陳梅的丈夫李勇便遭遇車禍喪生,留下襁褓中的兒子和尚在中年的婆婆張琴。丈夫死后,家人得到62萬余元死亡賠償金,可是婆婆卻擔心兒媳改嫁,霸占著賠償金不肯分割。無奈之下,媳婦陳梅攜幼子一紙訴狀將婆婆告上法庭,要求分割丈夫的死亡賠償金。日前,江陰市人民法院通過訴前調解,成功化解了這起死亡賠償金分割糾紛案。
現年24歲的陳梅原本有一個幸福的家庭,老實能干的丈夫,健康可愛的兒子,和藹可親的婆婆,但是,一起交通事故徹底改變了陳梅的生活。2010年4月16日早上8點半左右,丈夫李勇像往常一樣駕駛摩托車去工廠上班,結果在途中與一輛變型拖拉機相撞,李勇當場倒地,終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事故發生后,交警部門作出事故認定,由李勇負事故的主要責任,變型拖拉機司機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李勇的撒手人寰使整個家庭頓時陷入了悲痛的深淵,通過鎮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一家三代孤兒寡母在親友的幫助下,先后拿到了李勇工作單位一次性工傷賠償45萬元,拖拉機司機一次性賠償17.3萬元,共計62.3萬元的死亡賠償金。原以為辦完丈夫的喪事,一家三口也能靠著賠償金過上安穩的日子,可是陳梅萬萬沒有想到,她婆婆因擔心自己改嫁,而霸占著死亡賠償金,不肯分割。陳梅遂一紙訴狀將婆婆告上法庭,要求分割李勇因死亡而得到的死亡賠償金62.3萬元及由其保管兒子的應得份額。
江陰法院受理該案后,迅速將該案納入訴前調解程序,耐心做雙方當事人的工作,在了解到陳梅內心并無改嫁念頭,而是打算好好將孩子撫養長大,并愿意繼續孝順婆婆后,婆婆張琴也打消了顧慮。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扣除6萬元辦理喪事等費用后,尚余56.3萬元,由陳梅得14.7萬元,兒子得26.9萬元,張琴得14.7萬元。另外,考慮兒子目前年幼,其撫養、教育責任由陳梅承擔,屬于兒子的份額由陳梅保管,并以兒子的名義存入銀行,為能使兒子獲得良好的撫養教育,陳梅每年只能從兒子的份額中提取15000元用于撫養、教育,直至其成年。(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