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法律意識淡薄,竟然為了一點私利,將他人栽種的樸樹據為已有,殊不知王某等三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近日,句容法院審理了這起盜竊案件。

 

20114月期間,無業男子王某因為手頭緊缺,并伙同社會上另外兩個朋友,在句容市邊城鎮某山頭上盜竊他人種植的樸樹,三人共作案2次,其中1起未遂,竊得樸樹5棵,合計價值人民幣2000余元。在第一次作案時,王某等三人竊得直徑為14.5cm的樸樹2棵,價值人民幣800元,后三人后將竊得的2棵樸樹以人民幣1200元的價格銷售給他人。嘗到甜頭的王某等三人于一個禮拜后再次來到該山頭,伺機進行盜竊,不料三人正在準備將盜挖的樸樹運走時,被他人發現后逃離現場。次日,在公安機關的強大威懾下,三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經法院審理認為,王某等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于是依法判處王某等三人六個月至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