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子大開口 被砍一棵樹老漢索賠一萬五
作者:樊靜 余江海 發(fā)布時間:2011-04-26 瀏覽次數(shù):633
羅老漢家門前的水杉樹被鄰居砍掉,狀告至法院要求賠償樹的損失15000元。近日,句容法院對此案開庭審理。
羅老漢與老楊是隔壁鄰居,兩家人為了羅老漢種的一棵水杉樹鬧得不可開交。原來,羅老漢家的水杉樹是35年前種下的,年代長久,水杉樹粗枝葉茂,勢頭正好。由于泥路難行,鄰居老楊準備在家門前鋪一條水泥路,但是水杉樹正好擋在門前,老楊多次找羅老漢商量,希望能把樹砍掉兩家人合伙鋪條好路方便行走,沒想遭到拒絕,鋪路事情也一拖再拖。每到秋天遇風落葉時分,嘩嘩作響的樹葉擾的老楊一家晚上難以入睡,院子里也落得大片樹葉難以清掃,盡管老楊家多次找羅老漢交涉,總是被硬生生擋在門外,羅老漢聲稱樹是自己爺爺種得,是傳家寶,自己還要傳給孫子,甚至稱這棵水杉樹已經(jīng)成精,要是砍掉是要遭報應的,死活也不同意砍樹。
2010年12月的一天,老楊妻子挑水從樹前走過,由于積水導致樹葉腐爛,老楊妻子滑倒跌傷,正碰巧羅老漢不在家,老楊氣急之下端起斧頭將水杉樹砍倒。回家見自己寶貝水杉橫躺在地,羅老漢認為是老楊干得,找其理論欲要賠償,羅老漢年歲大,老楊怕引起什么不必要的麻煩,愿意賠償樹的損失,哪知羅老漢以傳家寶的名義開口就要15000元,老楊難以接受,拒絕賠償。兩人找村領(lǐng)導理論,羅老漢指責老楊殺死了自己的保護神,把自己留給孫子的傳家寶毀掉了,堅持要賠償自己的損失,老楊覺得無中生有的傳家寶根本不值這個價置之不理,村領(lǐng)導一時也難以勸解,兩家人矛盾越鬧越大。2011年1月,羅老漢將老楊告上法院。
承辦法官了解案情后,認為兩家人并沒有別的矛盾,只是因為一棵普通的水杉樹,老楊也表示自己愿意賠償羅老漢樹的損失,畢竟種了35年,是有感情的。法官重點對羅老漢進行勸解,將樹的市場行情向老人進行說明,并就其迷信思想進行糾正,砍掉一棵樹,造福兩家人,這比供一個莫須有的“保護神”更實際,如果單純地把樹當作留給下一代的傳家寶,不如把“鄰里好賽金寶”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傳給下一代,這比一棵樹更受用終生。
最終,在法院調(diào)解下,兩家人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老楊賠償羅老漢數(shù)目損失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