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陽光明媚的三月,小孟君的媽媽植蘭萍喜氣洋洋地來到洪澤法院,興奮地告訴法官:我的孩子上學啦!衷心謝謝法官!

 

故事還得從一年前說起,那是2010321日,植蘭萍騎著電動自行車帶著11歲的女兒行駛在喧鬧的大街上,隨著川流不息的人群送孩子去讀書。忽然,“嘭”的一聲巨響,電動車連人帶車飛了出去……不幸的事故發生了!洪澤縣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查明:張小雷駕駛蘇HB6320號重型專業作業車沿東九道有東向西行駛至洪澤縣高良澗鎮東風路與建設路交叉路口右轉彎時,與同方向植蘭萍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相撞,造成電動自行車乘車人孟君受傷及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認定張小雷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植蘭萍負事故的次要責任。小孟君當即昏死過去,被趕緊送往洪澤縣人民醫院治療,初步診斷腹部以下多處重傷,骨盆摔碎,腿部多處骨折,生命垂危,需趕快轉入大醫院治療!小孟君被轉到上海一家大醫院繼續治療,可高昂的醫療費頓時讓一家人陷入困境,親戚、朋友、鄰居,能借的都借了,車主也想方設法送來40000元,可一張張催款單,讓小孟君一家再也無法承擔!

 

萬般無奈,交警大隊想到了交通巡回法庭,大隊長親自到法院協調。巡回法庭立即進人訴前調解,陪同交警一下揚州,到揚州保險公司商量先于賠付,得到的答復只能先付交強險10000元。可杯水車薪,難以解決孟君的問題。在法庭的指導下,就孟君已經發生的醫療費22萬余元先行提起訴訟。按正常的程序已經無法解孟君燃眉之急,法官二下揚州。經過一天的商談,保險公司表示案件特殊,數額太大,需向省公司請示。醫院急需費用為小孟君開刀,孟家心急如焚!一周后,法官三下揚州,市公司理賠經理親臨調解,經過耐心細致的艱苦工作,到晚上七點半鐘,保險公司終于同意在交強險、三責險范圍內按責賠償143846元,并答復十天內付款。一塊壓在法官心上的石頭終于落地!賠款的消息很快傳到上海,孩子有救了,孟家人抱頭痛哭!

 

如今,小孟君不僅手術成功,而且頑強地站了起來,還能背起書包重返校園,真讓人喜出望外,倍感欣慰!